发布时间:2024-12-03 09:27:0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一、选调职位(岗位)与计划
(一)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40名,职位为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
(二)公开选调事业人员30名,岗位为管理九级及以下岗位和中级专业技术及以下技术等级岗位。
具体职位(岗位)和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度桃源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岗位)表》(附件1)。
二、报名范围与条件
(一)公务员报名范围与条件
1.报名范围
(1)桃源县县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桃源县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2.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工作经历。
(4)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近3年(2021-2023)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5)现未担任副科级及以上领导职务,现任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职位要求的学历、年龄及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1月,现任职务职级(等级)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进入公务员队伍或现单位时有服务期限规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内的;晋升职级(等级)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选调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事业人员报名范围与条件
1.报名范围。全县县级及以下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事业人员。
2.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年龄及其他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1月,现任职务、职员等级和专业技术职称等级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近三年(2021-2023年)年度考核未达合格以上等次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未经单位和主管部门批准同意,违反单位(主管部门)人事管理制度或聘用合同,擅自参加选调考试的。
(5)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凡与选调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选调人员,不得选调该单位秘书、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组织推荐。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报名人员下载打印《2024年度桃源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由所在机关(单位)审核盖章。
2.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4年12月9日至12月11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报名地点:报考县直机关职位和党群序列事业岗位的在县委组织部306室公务员办(联系电话:0736-6620102);报考政府序列事业岗位的在县人社局315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联系电话:0736-6639331)。报名提交资料:①《报名推荐表》一式一份;②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③本人近期二寸免冠证件照片2张;④2021-2023年三年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各一份;⑤职位(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每个报名人员只可选报1个职位(岗位)。报名人员须严格按照公告和职位(岗位)表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岗位)报名。
3.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对职位(岗位)条件不清楚的,应主动向公开选调单位咨询,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推荐单位应对推荐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核,符合条件予以推荐,不符合条件不推荐。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选调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选调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职级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报考人数与职位(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报考人数低于3∶1的,核减选调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核减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计划。确因工作急需,经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至2:1。报考被取消职位(岗位)的人员,可在2024年12月12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到报名地点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岗位)。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考案例分析与对策性论文一科。满分为100分。
2.面试。根据同一职位(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凡经批准降低笔试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岗位,进入面试对象笔试成绩不得低于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岗位)入围面试人员最低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数低于1:2的,核减选调计划,直至达到1:2开考比例;选调职位(岗位)只有1个计划,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只有1人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不再核减计划,相关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不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排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1.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进行毛发检测。体检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2.考察。选调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职位(岗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体检或考察出现本人放弃及不合格人选时,在本职位(岗位)参考对象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
(四)公示与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对考察合格的拟选调对象名单在桃源党建网、桃源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试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确定为拟试用对象,试用人员到相应职位(岗位)试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试用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拟试用和选调资格。
3.调动。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流动调配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实行诚信考试。报名人员需按照公告要求,诚信参与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随意放弃。报名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二)严肃考试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名人员,按照公开选调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其违规违纪情况通报现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工作人员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问题的,一经查实,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五、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报名人员对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如专业、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其他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时,请按职位(岗位)表公布的电话直接与相关选调单位联系。
如仍有疑问,还可拨打下列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736—6620102(县委组织部公务员办)
0736—6639331(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举报电话: 0736—6612380 13548866168(县委组织部干部二室、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附表1-2024年度桃源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岗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