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6-10-12 09:33:14 访问次数: 作者: 信息来源:来源:
为使终端接收站点建设检查评估科学、规范、统一,特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制定的主要依据是全国远程办《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接收站点技术方案》、《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基础设施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接收站点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孤立批计数抽样检验程序及抽样表》(GB/T15239—94)。
本指南的主要内容包括:检查评估指标体系、检查评估方法和实施步骤。
一、检查评估指标体系
终端接收站点建设检查评估指标体系为三级结构,一级指标2项;二级指标7项;三级指标18项。(见附表1)
检查评估主要包括工程质量检查评估和运行保障条件检查评估。
二、检查评估方法
终端接收站点建设质量采用建设批质量水平和样本合格率作为检查评估结果。其中终端接收站点建设批质量水平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分别对应质量水平值为8%以下、8%~12.5%、12.5%~20%和20%以上。具体方法如下:
1、组成终端接收站点建设批。按照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如实施监理制)相同的原则将各市州终端接收站点组成建设批。本次建设批以市州为单位,全省14个市州分为14个建设批。
2、对建设批进行随机抽样。使用全国远程办提供的软件进行随机抽样,确定需现场检查的终端接收站点(以下简称“样本站点”),生成样本站点清单。
3、对样本站点现场检查评估。对样本站点实施现场检查评估,按指标评分方法填写《终端接收站点建设质量现场检查评估表》(见附表3-1),评价样本站点是否合格。
样本站点合格评判标准:
基本型总分为100分,85分以上为合格;
扩展型总分为110分,95分以上为合格;
4、评估终端接收站点建设批质量水平。按照样本站点清单排列的顺序统计现场检查结果,根据建设批样本站点不合格数确定该建设批达到质量水平。
(1)按照20%的质量水平值,对照建设批的批量,查阅《抽样检验表》(见附表6),确定对应样本站点数和判定数。以样本站点数按先后顺序截取样本站点清单,统计清单中不合格样本站点数,若不合格样本站点数小于等于判定数,则表明该建设批质量水平值达到20%;
(2)当建设批质量水平值达到20%时,取质量水平值为12.5%,按(1)的方法,评估该建设批质量水平值是否达到12.5%;
(3)当建设批质量水平值达到12.5%时,继续评估确定该建设批质量水平值是否达到8%。
5、市州样本站点合格率计算公式如下:
样本站点合格率=合格样本站点总数/样本站点总数
三、实施步骤
3.1准备
1、确定样本站点数量。对终端接收站点建设合同完成情况和建设进展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确定检查评估的建设批、批量、样本站点数量。
2、制定检查评估计划。检查评估计划内容应包括:检查评估工作的组织、工作分工及相应的责任,具体工作形式和工作进度等。
3、组建检查评估队伍。根据检查评估计划组建检查评估队伍,检查评估工作人员要保证检查评估工作的客观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