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07-21 00:00:00 访问次数: 谢炜 信息来源:云南日报
记者从近日召开的云南省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经验交流暨推进会上获悉,我省针对四种不同情况的新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开出“药方”,努力扩大新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面。
今年4月以来,我省在1.2万多个社会组织中普遍开展了创先争优活动。为增强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效性,省民政厅对全省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数量进行了摸底。摸底结果显示:目前,全省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社会组织有1529个,已建立党组织的有1405个,占91.9%;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达34115人,其中有党员13109人,占38%;全省1243个业务主管单位建立了党建联系制度。
会议要求,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努力扩大新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面。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还没有建立的,要在年内基本实现党组织覆盖率100%;正式党员不足3名的,可与同一业务主管单位所属的其他新社会组织、内设机构、事业单位等联合建立党组织;尚无条件建立党组织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当地人才服务机构、业务主管单位或挂靠单位党组织;目前还没有党员的,可采取先行建立工青妇等群团组织、推荐党员到新社会组织工作、在新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等方式,实现有5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的新社会组织有党员的目标。
会议提出,要加大新社会组织党组织活动经费保障力度,努力做到每个新社会组织党组织都有一间党员活动室、一面党旗、一块党组织标牌、一个党员公示栏、一套办公设备。有条件的新社会组织应为党组织提供活动场所,不具备条件的由业务主管单位提供活动场所。(记者 谢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