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8-09-12 11:23:04 访问次数: 未知 信息来源:未知
近年来,中共鹤山市委将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作为该市党建工作的重点之一,认真贯彻中央、省、市有关精神,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在《关于2006年在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组建党组织工作情况的报告》上的重要批示,在全市企业中抓好组建党组织工作的同时,从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等方面入手,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将各项目标任务落到了实处,积极探索和总结党组织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发挥作用的经验,促进了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健康发展,为加快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步伐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截至2007年底,全市非公企业中单独建立了党组织109家(党委3个,党支部106个),另有119家企业联合建立了15个联合党支部。其中,全市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共有185家,其中有党员的规模以上企业176家,占规模以上企业总数的95.14%;没有党员的规模以上企业9家,占规模以上企业总数的4.86%。目前,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单独建立党组织的85家,另有11个联合支部覆盖了91家企业;已有党组织覆盖的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占规模以上企业总数的94.7%。此外,我市有9个镇(街)建立了镇(街)非公企业党总支部,集中管理各非公企业党支部。2005年以来,我市获省表彰的先进非公企业党组织1个,获江门市表彰的先进非公企业党组织2个,优秀个人2人次。
1、着力抓好机制建设,加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领导。近年来,我市坚持把加强领导、落实领导力量,建立健全有关工作机制作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基础,市委及有关部门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2006年以来,下发有关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文件共10份。一是建立领导联系点制度,全市83个市、镇两级党员领导干部挂钩联系70个规模以上非公企业。二是建立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市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情况并研究措施。三是建立健全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制度,共选派99名党员干部到272家企业担任党建指导员。四是建立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书记工作津贴制度和党组织活动经费补贴制度,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市委组织部制定了《鹤山市实行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书记工作津贴制度和党组织活动经费补贴制度的方案》,从2008年7月起,在全市党组织关系隶属我市的非公有制企业中实行党组织书记工作津贴制度和党组织活动经费补贴制度,目前该方案已提交市委研究通过,经估算,党费和各级财政每年为此共需投入23万多元。
2、着力抓好组建工作,扩大非公企业党组织的覆盖面。建立党组织是加强非公党建工作的基础和重点,为此,我市始终把在非公企业中组建党组织作为当前首要工作来抓。一是深入调查摸底,近年来,先后组织了3次深入的调查摸底,理清和明晰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思路。二是广泛宣传发动,通过发放公开信,召开党员动员会和企业主动员会、座谈会,印发宣传资料,拍摄非公党建工作典型、免费赠送报刊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三是加大组建力度, 2006年以来全市新建非公企业党组织36家。四是调整管理模式,充分发挥镇(街)党(工)委有关领导和职能部门在非公企业党建工作中的作用,依托企业办(招商办)设置非公企业党总支部,统一管理各企业党支部。目前,已有9个镇成立了非公企业党总支部。
3、着力抓好规范运作,增强非公企业党的工作影响力。对成立党组织的非公企业,我市规范了各企业党组织的各项工作,如发展党员、加强阵地建设、建立各项制度、创新党组织活动载体等工作,不断扩大党的工作在非公企业中的影响力和渗透力,在尚未建立党组织的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一是加大展党力度,2006年以来,我市非公企业共培养入党积极分子177名;发展党员110名。二是加大培训力度,近年来举办非公企业党组织骨干、书记培训班,培训近300人次。三是加强阵地建设,全市各级党委支持并协助企业党组织积极争取业主的支持,落实党组织的工作和活动经费。四是创新活动载体,积极引导各企业党组织将党的活动与企业生产经营、企业文化建设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在党员中积极开展 “党员责任区”、“先锋岗”、“比学习、比技术、比贡献”等活动。五是帮助建立制度, 2006年我市修订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共6份)的样式下发给各非公企业党组织。
在重视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同时,我市也加强了企业群团组织的建设,目前全市185家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已建立工会组织的有149家,建立共青团组织的有122家,建立妇女组织的有139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