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8-04-24 09:00:24 访问次数: 组织室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近来来,桃源县为贯彻落实湘发〔2007〕1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村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注重实际,深入调研,积极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切实加强了村干部队伍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积极落实村干部的各项待遇
(一)积极落实村干部的经济待遇
一是村干部误工补贴实行打卡发放。对在职村干部工资,在坚持年工资总额5000元至7000元的前提下,按照“合理分配、按绩取酬”的原则,基本工资部分按村党组织书记年平4000元,其他村干部每人年平3000元的标准,由县财政局打卡发放到人,每半年发放一次。余下部分由各乡镇党委根据考核情况,自行审定发放。全县2918名在职村干部的待遇得到充分保障。
二是离任补偿。对经组织批准、正常离任并且连续任职两届以上或累计任职三届以上的村干部,由乡镇、村按实际任职年限(周年),每年补贴1个月工资额,月工资标准参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额执行。2007年全县对43名离任村干部给予退职补偿。
三是困难补助。2007年8月对离任村党组织书记、村主任进行了专项调查,并建立了离任村党组织书记、村主任管理台账,目前全县共有1357人符合省委文件补助条件。我县拟出台文件对连续任职10年以上或累计任职15年以上,正常卸职、离任且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按每人每月不少于5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困难补助。
四是专项扶助。建立生活困难党员扶助基金,把任村党组织书记25以上、现已卸职且生活困难的,纳入重点扶助对象,由县委在留存党费中适当扶助。2006年对32名村党组织书记按人平400元的标准发放了扶助金。2007年拟在今年春节前对40名村党组织书记进行扶助。
五是纳入低保。与县民政部门协调,对离任村干部,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优先列为低保对象。
(二)启动村干部养老保险
县劳动局出台了桃劳社通〔2007〕15号文件,启动对在职村干部的养老保险,切实解决村(居)干部的后顾之忧。在不新增乡村债务的情况下,采取“个人自愿,量力而为,乡镇、村适当补助”的原则,落实现任村干部的养老保险。从2007年11月启动以来,共有234名在职村干部参加了养老保险。
(三)从优秀村干部中选拔公务员
今年我县在公务员录用中拿出专门名额和职位从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优秀在职村干部中招录了1名公务员。
二、加强对村干部队伍的培训
一是集中培训。2007年结合党员春训及十七大精神学习,由乡镇党委组织村干部进行了二次集中培训,每次培训时间均在7天以上,县委还派出了专门的督查组进行了督导。县委还结合新农村建设,分批对105个新农村示范点村的村干部进行了为期5天的集中培训。
二是实用技术培训。充分整合了县直各涉农部门的技术力量,在全县举办了43多期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班,共培训48000多人次。
三是学历教育。2007年全年共有76人取得了中专学历。在“一村一名大学生”教育工程中,共有106人注册在校参加学习,为农村培养一批留得住、用得上,能够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管理和技术人才。
四是远程教育。通过加强电教资源建设、规范播放收看程序等措施,2007年全县共培训农村党员干部3700余人次。
三、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推进了村干部队伍建设。一是村干部结构进一步改善。50%的村级班子中配有1名30岁以下的干部,全县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中,30岁左右的达10%以上;每村都有1名妇女干部。村干部科技文化素质进一步提高,45岁以下的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基本具备中专(高中)以上学历。二是能力进一步增强。村干部执行政策、加快发展、服务群众、依法办事、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尤其是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明显增强。三是管理进一步规范。县乡村三级形成了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充满活力的村干部选任、教育、管理和服务机制。
(二)加快了全县新农村建设步伐。由于村干部作用的发挥,我县新农村建设取得长足的进步。一是产业优势进一步扩张。支柱产业有新起色,水果、大叶茶、苎麻、青蒿等特色产业发展壮大, “一村一品”、“一地一色”的区域化布局日趋明显。农产品加工企业日趋增多。合作组织有新发展,全县基本形成加工转化增值、协会衔接产销的产业化经营格局。二是基础建设明显加快。通村公路硬化工程全面展开,启动了农村客运。完成了水库除险、堤垸加固、机埠维修工程。建成沼气池2186口。有线电视、广播、电话覆盖率达到90%。三是生活环境得到明显改善。通过开展 “三清三改”活动彻底改变了农村脏乱差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