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8-10-15 11:48:29 访问次数: 佚名 信息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为确保村“两委”换届后村干部有任期、有责任、有作为,实行定标选人,定标管理,市委在我市123个行政村推行了村“两委”主要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
一是合理设定定标环节。换届前,由乡镇党委提出任期目标框架,村“两委”班子研究提出目标值,乡镇党委根据各村发展潜力和发展需求进行调整,征求村“两委”班子意见后确定;换届后,乡镇党委与新当选的村“两委”主要领导对任期目标进一步核定,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
二是科学确定目标内容。任期目标包括固定资产投入、农村产业发展、年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村集体经济增收、公益事业建设、对外争取资金、信访稳定、廉洁自律、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内容,并根据实际确定“两委”主要领导共同承担和个人侧重承担的目标责任。特别是对责任追究项目进行了明确,规定了停止工作三个月待岗培训或解除(终止)职务的8种情形,主要包括:年度绩效考评中民主测评满意率在50%以下,或不称职率达到30%的;出现群体访、越级访并造成严重影响的;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给群众生命、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连续三个月不履行或不能履行职务的等。
三是加强目标考评监督。任期目标作为参选者竞职演说重点回答的内容,作为党员、群众选人的标准,作为加强对村“两委”主要领导管理和考评的重点。任期目标在换届选举前对外公示,换届中竞选者围绕任期目标进行公开承诺,换届后,每年乡镇党委按照村级绩效考评办法,对任期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作为调整村干部和下次换届的选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