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9-04-20 16:50:37 访问次数: 佚名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去年以来,桃源县分配了18名大学生村官,为调动大学生村官服务基层、扎根农村的积极性,桃源县积极落实大学生村官保险待遇,力求让大学生村官干得好、留得住,安心基层工作。
一是合理确定基数。桃源县按照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标准,由县人事局核定每名大学生村官的基本工资,本科780元,专科727元,同时按财政为在职公务员打卡发放300元津补贴的标准确定大学生村官的补贴标准。基本养老保险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社会保险,2008年基数按社会平均工资1795元的60%标准1077元确定,其基数基本和大学生村官的经济待遇相等。医疗保险则按其基本工资加津补贴,本科1060元、专科1027元的标准确定。
二是明确比例分担。桃源县按相关保险政策,养老保险月缴纳标准为缴纳基数的28%,其中,单位负担20%,大学生村官个人负担8%;基本医疗保险月缴纳标准为缴纳基数的8%,其中,单位负担6%,大学生村官个人负担2%;生育保险月缴纳标准为1%,由单位全额负担;大病医疗互助则由单位和大学生村官个人各负担4元/月;意外伤害保险按100元/年保费交纳,由单位负担。
三是及时缴纳保费。为确保他们在基层安心工作,桃源县从去年8月起就由财政出资按月为他们办理了相关保险,解除了他们养老、就医等顾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