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出台“七项规定”贯彻《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发布时间:2007-06-13 19:48:15 访问次数: 佚名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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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年6月1日起《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开始施行,桃源县为深入贯彻这一法规,结合本县实际,通过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召开专题座谈、部署专题调研等方法找准了本县干部思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县委县政府对找出的问题进行了细致、深入的研究,决定从5月中下旬起在全县所有公职人员中开展一次大规模的思想作风整顿,并将归集的问题进行分类指导,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改进干部作风的若干规定》,对全县公职人员的行为划定了“警界线”,一要顾全大局,政令畅通;二要发扬民主,和谐共事;三要真抓实干,锐意进取;四要爱岗敬业,深入基层;五要严于律己,清廉从政;六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七要情趣健康,严禁赌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