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8-05-20 09:13:15 访问次数: 组织室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关于转发《关于落实市委常发〔2008〕4号文件精神、做好今年农村发展党员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直属机关党委:
现将市委组织部《关于落实市委常发〔2008〕4号文件精神、做好今年农村发展党员工作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填报好《桃源县拟发展农村党员情况统计表》,完善好《桃源县2008年度计划发展对象情况一览表》于本月26日前发邮件到至tyxjb66@163.com。
中共桃源县委组织部
2008年5月21日
关于落实市委常发[2008]4号文件精神、做好今年农村发展党员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区县(市)委组织部,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和西湖、西洞庭管理区组织人事局(政治部):
5月7日,市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常发[2008]4号)对做好农村优秀青年发展党员工作、抓紧解决村级组织后继乏人的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从2008年开始,每个村党支部每两年要力争新发展1名35岁左右的党员,新发展的农民党员中35岁左右的优秀青年要达到50%以上”。据到部分村调查了解的情况,目前一些地方对做好农村优秀青年发展党员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为认真落实市委4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今年农村优秀青年发展党员工作,在下达2008年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性计划前,各地要做好以下工作:
1、各地要迅速对2008年农村拟发展对象的情况进行全面摸底,以区县(市)(含四区,下同)为单位登记造册,对本地区拟发展对象的整体结构,包括年龄、文化、职业等进行统计分析,并按市委4号文件精神提出对策措施。6月5日前将统计分析情况及采取的工作措施上报市委组织部组织科。
2、为集中精力做好村支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从下发通知之日起至6月底前要暂停发展农村党员的讨论吸收、研究审批、审查工作,待换届工作顺利结束,市委组织部有明确意见后再启动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3、在发展农村党员时,各地要认真落实市委4号文件中提出的目标要求,按如下原则进行把握:凡本村党员队伍中35岁以下党员达到10%的,可以发展35岁以上的党员;低于10%的,今年一般暂缓发展35岁以上的党员,其中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中有1名以上35岁以下的,可以发展35岁以上的党员。
根据中央组织部、省委组织部的要求,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性计划等有关政策只适宜掌握在县团级党组织,各地接此通知后,一方面要纠正原有下达发展计划到乡镇(街道)、村的做法,另一方面要严格把握以上具体政策,从切实改善农村党员队伍结构、解决村干部队伍后继乏人问题出发多做思想工作,既要坚持质量第一、严格程序,实现市委4号文件提出的目标,又要保护好农村各年龄段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热情,确保入党积极分子思想稳定,发展党员工作稳妥推进。
2008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