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11-03 00:00:00 访问次数: 赵丹 信息来源:三阳港镇
公开承诺是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方式和有效措施,直接关系到整个创先争优活动的质量。基层党员干部在创先争优活动的公开承诺环节中,要大力坚持三点:
一是承诺要务实。要充分结合自身特长,结合本村实际情况,立足本岗位进行承诺,承诺的事项既要着眼全局又做到能具体落实。要重点瞄准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抓好服务承诺工作。要选择一些群众感觉有兴趣、感觉有意义,直接关系群众利益的事情作为承诺对象。
二是承诺要公开。要积极利用党员群众大会、村务公开栏、政府网站创先争优活动专栏等形式和途径,积极向群众做出承诺,让群众充分知晓承诺,真正做到“四公开”,即承诺的岗位公开、事项公开、时限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