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8-05-05 10:54:16 访问次数: 中组部 信息来源:互联网
中共中央组织部文件
中组发〔2008〕3号
印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组织部,解放军政治部组织部:
经党中央批准,现将《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中央组织部
(此件发至基层党组织,可登党刊)
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