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6-03-05 08:13:25 访问次数: 不详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中共桃源县委组织部
我县从2003年起作为市委组织部的试点,着手探索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去年省委将我县确定为任期制扩大试点单位之一。在上级的精心指导下,我县大胆探索,制定了《桃源县实行乡科级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制暂行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强化领导,高度统一思想认识。推行任期制是一项全新的工作,部分党员干部存在畏难、抵触和消极情绪。针对这一现状,我县强化组织领导,深入宣传发动。一是县委 主要领导亲自抓。县委常委会先后4次专题研究任期制试点工作,解决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县委主要领导多次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组织学习考察,为推行任期制打好了思想基础。二是职能部门重点攻。县委组织部定期向省、市委组织部汇报,及时掌握上级指示精神。通过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加强调查研究,摸清全县干部队伍思想状况,并及时加以引导。三是改革氛围全力造。在全县性大会上,县委把推行任期制作为重点工作,深入发动,同时借助广播、电视等宣传工具,加强推行任期制必要性、紧迫性的宣传,争取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认同,充分调动他们支持改革、投身改革的积极性。
二、深入调研,科学界定任职期限。我县对乡科级党政领导干部任期规定概括为“10年15年20年”:在同一职位上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即10年;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累计不得超过15年;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累计不得超过20年。做出这一规定,主要基于四点考虑。一是从政策法规配套来看,对各种选任制作出了“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的规定。《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在同一职位上任满十年的,必须交流。二是从干部成长规律来看,县直机关、乡镇职务晋升路径短,相当一部分干部在30岁前就担任了副职,如果规定15年为最长任职年限,那么45岁左右就要离开领导岗位,这样势必造成人才资源的浪费。三是从干部任职时间来看,我县干部任乡科级正职时平均年龄34.6岁,任副职时平均年龄30.8岁,若以平均年龄计,15年或20年以后都在50岁以上。四是从实际操作来看,我县干部基数较大,如果确定副职最长任职年限为15年,那么2005年就有94名干部要下,占9.4%。因此确定正职累计任职不超过15年、副职累计不超过20年比较适合我县实情。
三、精心实施,妥善安排任满干部。在省、市的大力支持下,我县从2005年12月正式实施任期制暂行办法,对11名任正职累计满15年的乡科级党政领导干部予以免职,其中5名向市委呈报享受副处级待遇,另6名改任主任科员;对14名任副职累计满20年的对象改任非领导职务;对15名在同一职位上任满10年的对象进行了调整交流或免职。在干部调整中,由于宣传发动充分,思想工作及时到位,“下”的干部情绪比较稳定,均表示服从组织决定。
四、健全制度,强化任期目标管理。一是明确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任期目标管理的主要内容,强化工作责任,乡科级党政“一把手”向县委、县政府签订任期目标管理责任状,其他班子成员与县委组织部签订责任状。二是规范了任期目标的考核程序与方式,对乡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任期目标责任情况严格进行年度、届度考核,并建立考核台帐。三是抓好考核成果的评定和运用,把任期目标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任职期满后升降去留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