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6-11-08 10:34:40 访问次数: 佚名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中共桃源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崔严文
干部考察必须继续贯彻“四化”方针,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落实德、能、勤、绩、廉五项具体标准,这无疑是正确的,也是必须长期坚持的干部路线。当前,我们要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全面充实和创新干部考察标准的具体内涵。
一、创新“德”的内涵。干部的德性涵构主要有政治品质、道德品质、工作态度和心理品质等几个方面。“三个代表”思想提出的“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就是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当前最大的“德”。可以说当前最大的“德”是得民心,最大的失“德”是失民心。“群众利益”标准作为我们考察干部的首要标准,是“三个代表”思想提出的新要求,是形势发展的迫切需要。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随着经济体制转轨和经济成分、就业渠道、分配方式多元化的出现,我们党员干部脱离群众的危险增加了。突出表现在有的搞利益驱动,对自己有利的就干,无利的就不干,为民服务变成为利服务,甚至为个人和小集团利益,不惜加重基层和群众的负担;有的为保“帽子”,对上唯唯诺诺,一味迎合,表面看来很负责任,而对下高高在上,做官当老爷,不察民情,不理民事,对群众的疾苦视而不见,漠然置之,把对上负责与对人民群众负责对立起来;有的丢掉了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热衷于超前消费,超标准坐车,铺张浪费,贪图享受,追求奢华;有的“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以权谋私,以岗谋私,对群众生冷横硬、索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等。这些问题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迫切要求我们把“群众利益标准”摆到考察干部的首要位置。人民群众是干部德性的最有权威的评判者,德性高尚的干部是得民心、顺民意、惜民力,为民谋利益的干部。当前,要把是否走群众路线,是否履行党的宗旨,是否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衡量干部讲不讲政治,有没有“官德”的根本标准。
二、创新“能”的内涵。能否始终代表先进生产力,能否始终站在时代的最前列发展生产力,是干部中能者、平者、庸者、劣者最根本的分界线。政治挂帅、消极守摊的干部;唯稳而稳、不思进取的干部;畏难压头、无所作为的干部;疑新恋旧、思想僵化的干部;理论巨人、行动矮子的干部,都是与“三个代表”要求不相适应的。因此,我们要调整对“能”认识的视角,考察一个领导干部有无能力,首先要看他是否有强烈的创新观念。在当今时代,任何传统的思维定势,任何不适应时代要求的观念积淀,任何过时扭曲的政治观点,都是制约干部能力发挥的瓶颈,而每一次观念的更新、思想瓶颈的突破,必然带来生产力一次大飞跃、大发展。因此,只有具有积极的进取意识、科学的冒险精神和坚韧的顽强斗志,善于突破旧观念、开辟新思路、启发新思维的人,才有可能成为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其次,看他是否具有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的实际能力。包括是否具有审时度势、通观全局的战略把握能力;是否具有打破陈规、开拓进取的创新能力,是否具有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施政能力等等。第三,要看他是否具有工作“潜能”。由于年龄、资历和岗位的限制,有些年轻的“双高”干部的潜能很容易被人忽视,对这部分干部,我们不能简单地用政绩评判其能力,而要看到在经济知识化的当今,“双高”干部所蕴藏的潜能是不可限量的。
三、创新“勤”的内涵。“勤”既是一个努力工作的概念,又是一个效率优化的概念,更是一个贵在创造的概念。以往那种老老实实、规规矩矩待在办公室,所谓的“听话”干部,或是仅仅具有吃苦精神、兢兢业业干事,但无思想、无作为的干部,他们的工作往往只是前人经验的重复,甚至是一种盲目、无序的重复。我们要根据“三个代表”思想,赋予“勤”新的内涵。考察干部的勤,一是要看“勤”是否有效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瞬息万变,信息传递加快,机遇稍纵即逝,“时间就是生命,效率就是金钱。”这就要求我们的干部无论在处理日常事务中,还是在实施重大决策时,都要冷静清醒,忙而不乱,善于科学、合理、灵活地利用时间,善于整体谋划、统筹安排,做到勤而有效,勤而有绩,那种用繁忙掩盖智慧,用数量掩盖质量的“忙”不是“勤”。二是要看“勤”是否有创造。因循守旧、固步自封,只能应付性的完成日常工作的“勤”不能视为真正的勤。动手、动腿是“勤”,善于动脑更是“勤”。一个人能够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在平凡工作中能够弄出新特点,求得新突破;善于激发人的潜力,工作举重若轻,才是更高层次的“勤”。
四、创新“绩”的内涵。我们应当把“政绩”的大小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标准,但在新时期我们必须对“政绩”的认定赋予新的内涵。首先,政绩必须是“实绩”。考察一个人的“政绩”,不能只看表面,必须看这种政绩是利国利民,还是利己为名,积累政治“资本”;是利在长远,还是急功近利;是对全局都有利,还是仅仅对局部、对少数人有利;是局限于经济利益,还是经济与社会利益相得益彰。凡是靠破坏环境、浪费资源或是不惜民力创出的“政绩”,都是破坏生产力发展的“政绩”。我们看干部的“政绩”,关键是要看这种“政绩”是否合符全局利益、长远利益、群众利益和可持续发展原则,否则就是“劣绩”。其次,坚持“显绩”标准与“潜绩”标准并重。判断政绩,既要看得见、摸得着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成绩作为考察标准,又要善于把暂时效益不明显,但具有战略意义和长远价值的成绩作为标准考察。对潜在的、前期的、有效益的基础工作必须予以认定,充分肯定。
五、创新“廉”的内涵。党风廉政建设是关系我们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大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党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廉政建设更要赋予新的内涵。不仅要注重八小时以内工作的“廉”,更要注重八小时以外“生活圈”、“社交圈”的“廉”;既要注重干部本身的“廉”,也要注重干部家属子女的“廉”;既要注重经济工作上的“廉”,更要注重干部任用上的“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