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6-11-08 11:25:10 访问次数: 佚名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中共桃源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崔严文
近年来,桃源县积极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始终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选人用人标准,努力探索创新干部选任机制,着力营造“论能力选干部,凭实绩用干部”的正确用人导向,使一大批“靠得住、有本事”的干部走上科级领导岗位或担任更重要的领导职务,优化了领导班子结构,激发了干部队伍活力,真正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证。
一、拓宽干部考察渠道,靠立体评价准确识人
为充分了解干部、准确识别干部,我们坚持从后备干部的选拔到科级干部的提拔重用,均实行立体化考察,全方位把关。
1、理论测试把好入场关。每年各单位党组织都对本单位政治素质好、文化水平较高、工作能力较突出的一般干部进行一次民主推荐,再由组织部牵头,会同宣传、人事等部门,对推荐出来的干部进行理论知识测试。如2004年乡镇和县直单位推荐了280名在各方面比较优秀的一般干部,经过理论知识测试后,从中筛选了120名作为重点培养对象,使干部选任工作从一开始就把住了关口。
2、直接座谈把好面试关。在考察干部时,除了与班子成员、其他干部群众接触听取意见外,还注重与考察对象直接面谈,突击测试考察对象的政治理论素质、业务技能水平、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改变以往考察单纯靠他人间接了解情况,只知其人不知其面的情况,增强识人的准确性。
3、征求意见把好廉政关。组织部与纪检、监察、公安、检察、审计、计划生育等部门单位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每次调整干部前,都召开联席会议,广泛听取考察对象遵纪守法的情况,全方位了解干部的表现,特别是在“八小时”之外的表现。如在2004年解决部分公安干警和计划生育专干职级待遇时,通过征求意见,从县纪委了解到有1名派出所所长工作上失职、1名乡计生办主任生活作风不检点的情况,尽管他们工作能力突出,但还是未给他们解决职级,而且还和纪委一道对他们进行了处置。
4、实绩考核把好能力关。对干部进行调整前,组织、人事部门对其承担的工作任务都进行量化考核、综合评价,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干部“能上能下”的主要依据,并实行末位淘汰。如漳江镇1名副镇长综合表现突出,特别是其分管的财税工作任务完成出色,近三年都名列全县第一,仅契税征收一项在两年内就翻两翻,因此在去年底调整乡镇班子时,被提拔到另一个乡任乡长。
二、更新干部选任理念,靠规范运作公正选人
在干部选任工作上,县委主动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变“伯乐相马”为“赛场选马”,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
1、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针对干部选任工作中一时难以打破的论资排辈、平衡照顾等不符合德才兼备、不能体现量才适用干部的旧思想、旧观念,县委主动更新理念,做到了“四个破除、四个坚持”,即破除论资排辈的旧观念,坚持任人唯贤;破除平衡照顾的观念,坚持公开竞争;破除求全责备的观念,坚持选人看本质、看主流、看发展;破除“维稳定就好”的观念,坚持凭实绩使用干部。仅在公开选拔优秀干部方面,自2002年以来,我县就公开选拔了30名乡镇党委委员和副乡镇长、1名党校副校长、1名妇联副主任、1名团委副书记,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了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
2、坚持透明的阳光操作。每次在调整干部之前,县委组织部都是事先广泛征求意见,反复酝酿,分不同层次、不同范围拟定干部调整原则,报县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后予以公布,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在具体操作时,严格遵循干部任免程序,让干部“上”得堂堂正正、无可非议,让干部“下”得明明白白、心服口服。自2002年以来,我县提拔的192名干部,都坚持了“阳光操作”,没出现一例违规操作的,干部群众反响好。
3、坚持统一的选人标准。在干部调整时,都是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按照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不降低选人标准,即使对个别工作能力强、工作实绩突出、公认度高、但在某些小方面还不足的干部,在拟任“一把手”前,都先明确为“二把手”,并负责主持全面工作,通过进一步的考察,用实践来评判能否胜任。如从2002年来,我县先后有2个乡镇因负债重、经济基础较差,财税任务完成有小的缺口,但乡镇长工作能力强、公认度高,在拟提拔为党委书记前,都是以主持全面工作的形式继续担任乡镇长,通过一年的运作,工作成效都比较明显,都顺利“转正”。
三、扩大干部工作的民主,靠民主决策科学用人
我县始终把坚持民主集中制贯穿于干部选任工作的全过程,遵循重大问题议事规则,靠民主决策科学用好干部。
1、充分考虑基层党组织的建议权。每次异动干部时,县委领导及组织部门都会通过不同途径、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听取干部所在单位党组织的意见,如在2004年乡镇“副职”的调整中,县委主要领导逐一听取了22个乡镇党政“一把手”的意见和建议。
2、认真征求分管的县级领导的意见。每次调整干部时,组织部门都会找联系乡镇、县直单位的县级领导征求意见,从另一角度去了解、评价干部,从另一层次去用活、用好干部,使班子搭配更科学、更合理。
3、真正落实群众的“四权”。从民主推荐、后备干部理论测试,到干部考察、公示调整原则、公示拟任人选等,都坚持让群众最大程度地参与。同时,还推行考察预告制、差额考察制,让干部选任工作自始至终都接受群众的监督。
4、坚决按集体决策用人。县委在研究干部时,坚持做到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坚决不搞书记办公会代替常委会,不搞个人说了算、不搞临时动议。每次召开书记办公会、常委会讨论研究干部时,都坚持“一把手”末位发言,以充分发扬民主。特别是对乡镇党政正职的任免,都召开了县委全会,进行无记名投票逐一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