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6-11-08 11:37:19 访问次数: 佚名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中共桃源县委组织部
注重实绩,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一个重要原则。围绕如何科学评价干部的工作实绩,为选准用好干部服务,近些年来,我县进行了认真研究和不懈探索。
一、注重实绩考核的制度化管理
自1993年以来,县委高度重视干部实绩考核工作,把它纳入了干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并成立了干部实绩考核领导小组,作为常设机构专门负责干部实绩考核工作,明确了组织部长任组长,分管干部工作的副部长、人事局长任副组长,纪检、监察、审计、统计等19个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机构。近两年来,县委根据改革发展的形势和上级要求,对原定的干部实绩考核指标、考核办法等又作了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修订完善了《桃源县凭实绩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暂行规定》和《桃源县乡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实绩考核办法》。县委文件明确规定:凭实绩用人,各单位推荐干部、选拔任用干部必须是实绩突出的干部。干部实绩考核分为四个等次:实绩突出、实绩较突出、实绩一般、实绩较差。对实绩较差的干部采取第一年教育,第二年诫勉,第三年降免的措施。考核的主要对象是全县副科级以上单位的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成员。整个干部实绩考核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牵头抓总,各职能部门紧密配合。县委组织部明确2名干部专抓实绩考核过程中的具体工作,对每个班子和班子成员建立了考核台帐和实绩档案,从而使全县实绩考核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
二、注重建立科学合理的干部实绩考核体系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强化干部实绩考核。在考核体系建设上,做到把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干部实绩考核的重点,全面反映经济、社会和人的发展情况。如考核领导班子设置了21项指标,其中经济发展指标11项,党的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广播、电视、卫生、科技、教育事业和环境资源保护等方面的指标10项,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统筹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特别是在经济指标的设置上,既重视GDP,因为它反映经济活动总规模,但又不仅仅看GDP,同时注重考核反映经济发展质量和结构的其他指标。在评价标准上,既看数字,又不唯数字,防止“干部出数字”、“数字出干部”。在评价方法上注重横纵向比较注重区分不同地域、不同环境下干部的工作实绩。
2、建立健全考核指标体系。一是建立健全领导班子考核指标体系。考核一个班子主要是结合届度任期责任目标和年初下达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分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两大类,把领导班子的实绩考核分成乡镇和县直两种类型进行。二是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考核指标体系。首先是规范职责,明确分工,实行按岗定责。其次,根据干部岗位职责具体细化干部考核指标体系。确定领导干部的考核指标体系由德、能、勤、绩、廉五大项组成,科学地分解职位指标要素,形成若干项具体指标。
3、不断改进干部实绩考核办法。主要通过个人述职、群众评议、部门审核、组织认定、公示等五个程序,加强干部的实绩考核工作。对乡科级领导班子及其党政“一把手”的考核档次认定报县委常委会审定。在考核中坚持把握“四个结合”。第一,自我述职与组织考察相结合。年度考核时,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照实绩考核办法中既定的指标内容,实事求是地作出述职总结。组织部门通过考察,全面掌握乡科级班子和领导骨干的实绩情况。县委组织部还在全县聘请了78名党性强、素质高的干部为实绩监督信息员,随时向组织报告创实绩中出现的“假冒伪劣”情况,确保实绩考核的准确性和有效性。第二,群众评议与领导评价相结合。一方面,由群众对干部述职进行书面评议,对干部实绩考核结果实行公示。另一方面,我们坚持认真听取主管某项工作和联系具体单位的县级领导意见,通过他们对所分管的单项工作和联系单位进行评价。第三,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注重平时考核,随时考核干部创实绩的情况,特别是对抽调县委中心工作,参与急难险重工作任务的领导班子成员,组织上跟踪考核,及时掌握情况,并记入个人实绩考核台帐。第四,实地考察与审计审查相结合。为提高考核质量,我们制定了实绩审计审查制度。在《桃源县乡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成员实绩考核办法》中,规定了职能部门在审核单项实绩时,对凡涉及到经济发展和经济建设规模大小、“三个文明”建设的投入效果等实绩,要具体审计,实地考察。
三、注重加强干部实绩考核的成果运用
在干部实绩考核结果的运用上,我们主要实行了三个挂钩。一是与干部选拔使用挂钩。近些年全县提拔重用实绩突出的干部380多人,对工作实绩不突出的干部进行教育谈话40多人次,诫勉29人,降免37人。二是与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公务员年度考核评岗挂钩。年终考核评为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的,领导班子必须实绩突出。领导干部个人岗位责任制考核评为优秀的,必须实绩突出或较突出;实绩一般的不得评为优岗;实绩较差的不得评为称职。副乡科级以上干部的年终评岗档次必须报经县实绩考核领导小组审查认定。三是与评先评模评奖挂钩。凡获嘉奖和优秀党员以上奖励的干部,或向上级推荐的先进模范人物,必须是经县实绩考核领导小组认定为实绩突出的干部。
由于加强了对干部实绩考核和充分运用了干部实绩考核成果,使勤政为民、求真务实的干部得到了褒奖,使好大喜功、弄虚作假的干部得到了惩戒,在全县形成了鼓励干部干事业、支持干部干成事业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