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6-11-08 15:09:20 访问次数: 佚名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中共桃源县委组织部
近年来,桃源县紧紧围绕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的目标,努力探索,积极创新,大胆实践,加快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切实改善了干部队伍结构,增强了干部队伍活力,加强了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促进了全县三个文明建设。
一、创新选人荐才机制,不断扩大了干部工作的民主程度
扩大干部工作民主,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我县围绕扩大群众对干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在选人荐才机制上注重了五个方面的创新。
1、大力推行多途荐贤。首先是建立干部自荐制度。我县规定,全县广大干部可以根据自己的特长、能力、实绩以书面形式向组织部门自荐任职方向和表明工作意向,为组织适才、适岗、适时启用干部提供依据,使人才资源得到合理配置。全县先后有276名干部向组织部门毛遂自荐,按照干部任用程序,已有14名自荐的干部走上了科局级领导岗位。其次是落实民主推荐。我县坚持凡考察和提拔的人选都要过好群众推荐关,坚持换届调整对班子成员实行职位全额推荐,对推荐票数少于推荐人员半数的一般不予考察提拔。再次是实行领导举荐。规定各级领导干部个人可以按程序和要求向组织推荐干部,并制定印发了《干部推荐、呈报工作暂行办法》予以规范。
2、积极推行公开选拔。近年来,我县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拟定方案、公布职位、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决定任命等程序开展了六次较大规模的公开选拔,先后从1100多名报名者中公开选拔科级干部58名,公开选拔公务员109名,基本上做到每年一次,使公开选拔形成了制度。
3、认真落实任前公示制度。县委研究决定,凡提拔任用的干部在正式任职前,必须通过张贴公告、电视、报纸等多种宣传媒介向社会公示其基本情况及任职意见,并公布举报电话,广大群众可采取信访或电话等形式向组织反映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反映有问题,调查属实的,取消任职资格。近年来,我县在对干部调整不多的情况下,已先后对150名干部实行任前公示。对群众有信访的3名干部, 进行了调查核实。
4、全面推行中层骨干竞争上岗。我县根据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党政机关实行竞争上岗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全面推行了中层骨干竞争上岗。并结合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竞争上岗工作的意见》,确保竞争上岗工作健康推进。到目前为止,全县共有79个单位的3142名干部参与了813个职位的竞争,有211名一般干部通过竞争走上了中层骨干岗位,215人降为一般干部,分流机关干部47人。
5、稳步推行事业单位竞聘上岗。为建立适合事业单位特点的用人机制,我县在对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实行全员聘用的同时,对领导人员实行竞聘上岗。并在县红十字会医院和桃七中办理了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竞聘上岗的试点,8名干部竞聘到事业单位领导岗位。同时在办点的基础上,深入调研,制订了《关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实行聘任制的实施意见》,对竞聘上岗的范围对象、管理权限、资格条件、聘任期限、基本程序等都作了具体规定,增强了操作性和指导性。
二、创新干部能“下”机制,切实加大了调整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的力度
近年来,桃源县扭住干部能上不能下的难点,在积极优化干部“下”的环境和明确“下”的标准的前提下,从完善和落实制度入手,切实解决不胜任现职的领导干部“下”的问题。
1、继续抓好新提拔干部的试用期制度。我县于1987年开始对新提拔的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干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期间享受同级班子成员同等待遇,期满后,经考核考察胜任现职的正式任用;不胜任的免除职务,降低相应待遇,再另行安排;对有明显缺点或不足但不影响继续任职的干部,适当延长试用期。仅近五年,全县就对280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实行了试用,其中有2 名干部因不胜任工作被取消了试用期,并降低了其职级待遇,14名干部延长了试用期。
2、积极开展干部回避交流。我县先后出台了科级干部交流办法和股级干部交流的暂行规定,明确了交流目的、原则、对象和形式,规定对乡镇党政正职、法庭庭长、公安派出所所长在原籍地、出生地、生长地任职的,实行避藉交流;对管人、管钱、管物、管工程、执纪执法等部门的领导干部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满10年和同一股室连续任正副股级职务5年以上的,实行轮岗交流;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担任有上下级领导关系职务的,或一方担任领导职务,一方从事组织人事、纪检、财务工作的,实行避亲交流。按照县直和乡镇双向交流、山区与平区横向交流、内部轮岗交流、特殊岗位重点交流的原则,自2001年来,我县科级干部回避性交流24人,培养性交流185人,任期届满交流35人,结构性交流62人。采取内部轮岗的方式对157名股级干部进行了交流。通过交流,对19名领导干部实行了降免。
3、大胆实施领导干部的待岗制。1999年以来,我县建立领导干部待岗制度,对工作实绩差,单位问题多,群众意见大的领导干部免去现职,待岗三个月至半年,待岗期间或就地从事一般工作职位,或抽调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或安排培训学习,并对待岗人员待岗期间的表现建立了专门的工作档案,实行跟踪管理。近五年来,全县已对30名科级干部实行待岗,其中党政主头7名。
4、逐步落实干部辞职辞退。我县制订了《桃源县领导干部辞职辞退暂行办法》,规定凡承受不了工作压力或不胜任某一工作,或不愿继续从事某一工作的干部,可自动辞职或责令辞职,对违纪违规的,组织上可依照有关法规予以辞退。近年来,全县共有15名科级干部辞职,有1 名科级干部被辞退。
5、认真搞好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每年对班子进行综合考察时,都吸收方方面面的代表,对领导干部的德、能、勤、绩、廉进行民主评议。对民主测评分数不及格和评议不胜任票超过参评人数三分之一的,经组织考察确实不胜任现职的,一律实行降免。近三年来,对4名干部予以了降免。
三、创新干部考察机制,进一步提高了识人的准确度
干部考察是识人的关键,用人的基础。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准确使用干部,我县出台了《进一步规范干部考察工作的意见》,建立了一系列制度,对干部考察工作进行了改革创新,有效提高了识人用人的准确度。
1、改进考察方式。一是实行考察预告制度。由干部考察机关将考察的时间、内容、对象、程序和要求等在一定范围内提前2-5天采取下发通知、层层通气、召开会议等形式告知干部群众,进行考察前的“公示”,变封闭式考察为公开考察。二是实行差额考察制度。对拟提拔人选,按多于拟提拔职位人数的要求,把民主推荐得票较多,且排列在前和相对优秀的对象作为差额考察人选,增强人才的可比性,有利择优用人。如去年我们在考察解决政法系统干警职级待遇时,就坚持了按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实行了差额考察。三是“暗访”考察制度。通过隐蔽考察人员的身份,采取微服私访、家访、个别走访、调查研究、参与中心工作和重大活动等方式,深入到干部家庭、邻里、工作服务圈、工作现场、公共娱乐场所进行“暗访”,侧面了解干部情况。从已进行的14次“暗访”考察情况来看,收到了比传统考察方式更显著的效果。四是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我县采取任期审计与离任审计和年度审计相结合的办法,加大了对乡科级“一把手”经济责任审计的力度,变以往对干部侧重定性考察为定性和定量考察相结合。两年来,共完成了 66个单位69名党政“一把手”的经济责任审计,对6名存在经济问题的干部实行了纪律和法律责任追究。
2、完善考察内容。在全面了解干部的政治表现、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清正廉洁等方面情况的同时,还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完善考察内容。一是急、难、险、重任务面前的表现。主要看被考察对象在防汛抢险、支灾扶贫、见义勇为等关键时刻,能否以大局为重,能否以人民利益为先。二是“八小时”以外的行为。我县制订了《桃源县乡科级领导干部“生活圈”、“社交圈”考察暂行办法》,主要是通过深入到干部居住的社区、工作联系较多的部门了解被考察对象的生活作风是否正派,家庭邻里是否和睦,兴趣爱好是否健康,交际交友是否正常,从而对干部的“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有一个全面的了解。三是学习表现。重点了解干部对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理论学习的认识和态度,了解理论武装的水平和指导实践的能力,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