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注重培养乡镇年轻干部“四类”人才
发布时间:2006-03-15 10:41:37 访问次数: 不详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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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培养“当家人”。每年从年龄在30岁以下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乡镇干部中推选优秀年轻干部,采取集中办班、理论研讨、外出考察等多种形式对他们进行较为系统的培训,并安排他们在共青团、妇联或到村任职或承担某一项工作,由工作经验丰富的乡镇主要领导与他们“结对子”,搞好传帮带,并让他们列席党委会议。根据他们的工作实绩、发展潜力、群众认可程度及时调整充实到乡镇班子,让他们尽快走上领导岗位。
二是培养“科技带头人”。建立乡镇年轻干部科技带头人档案,对他们进行重点培养。实行“结对帮扶”制度,组织农技、畜牧、烟麻等专业人员与“科技带头人”结成对子,进行传帮带。县农业局、畜牧局定期举办培训班,对“科技带头人”进行专业培训,提高他们的科技创新能力和致富能力。对带领群众致富贡献大的“科技带头人”,县乡年底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三是培养“法律行家”。以乡镇司法所为载体组织乡镇年轻干部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培养一批懂法律、热心为群众服务的“法律行家”,指导帮助农民签定经济合同、处理有关纠纷。有的乡镇还开设“星期日法律辅导班”,聘请县法院、司法局等专家进行辅导、培训,及时给他们“充电”,提高他们的法律服务水平。
四是培养乡村“议政员”。县委不定期组织乡镇年轻干部开展座谈议政,听取他们对乡镇工作的看法和建议,同时,安排熟悉党的方针政策、肯为群众说话、有一定参政、议政能力的乡镇年轻干部联系1至2个村,定期参与联系村的重大问题决策和重要工作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