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党政“一把手”实施监督的思考
发布时间:2006-04-25 08:39:27 访问次数: 不详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颁布实施,是我们党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推进党的制度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条例》最显著的特点是在制度建设上对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加强党内监督提供了保证,第一次以法规形式明确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对执政党及其领导下的国家政权机关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实行全面有效的管理监督,是当前加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最重要的内容之一,也是防止滥用权力、遏制腐败的关键之所在。
一、拓展监督范围,稳步推进对“一把手”的全面监督工作。一是要搞好思想政治的监督。要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必须把对“一把手”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的监督放在首位来抓,使其带头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要搞好权力行使的监督。从实践经验来看,重点是要加强对重大事项决策运作过程的监督、对财物支配权运作过程的监督、对建筑工程项目经营运作过程的监督、对人事管理权运作过程的监督,通过完善机制、加强监督,使其权力始终在设定的轨道上运行,做到秉公用权、依法办事。三是要搞好生活领域的监督。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八小时以外”的活动空间愈来愈大。因此,对“一把手”的监督要研究制订新措施,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家庭,在管好自己的同时,管好配偶和子女,过好家庭关;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社交领域,督促“一把手”过好交友关和生活关。
二、拓宽监督渠道,努力构筑对“一把手”监督的网络。一是要形成以“一把手”自律为主体的自我监督。要加强政治理论和党纪法规定的学习,不断强化自我约束意识,增强严格自律的自觉性和紧迫感,筑牢思想防线。二是要形成以纪检监察机关为主体的党内监督和行政监督。党内监督和行政监督是我党自我净化、增强免疫力和战斗力的一个重要途径。作为“一把手”除了认真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切实加强班子内部监督外,同时还要求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监督作用,负起责任,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要针对党风和行政生活中容易发生违纪问题的环节,积极主动地采取防范措施,搞好事前监督,以增强监督的及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要形成司法机关为主体的法律监督。法律监督是一种强制性的监督形式。司法机关必须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对不廉洁行为形成高压态势,对敢于无视法纪、违法犯罪、败坏党和人民事业的腐败分子,坚决予以清除,决不能姑息养奸,保证领导干部依法行使领导工作、管理社会事务。四是要形成以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为主体的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社会团体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认真听取他们对党政“一把手”的意见和建议;要建立健全民意调查制度和信访举报承诺制度,切实保护、支持他们依照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对“一把手”进行民主监督;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一把手”的职责、权限,把权力的运作过程最大限度地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同时,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一以贯之地支持干事者,鼓励改革者,教育失误者,揭露腐败者。
三、健全监督制度,牢固地构筑对“一把手”监督的防线。一是坚持实行“一把手”定期述廉制度。“一把手”要定期向上级组织和干部群众专题报告个人廉洁自律和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情况,接受上级组织的检查考核和群众的公开议评。二是坚持实行“一把手”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制度和家庭财产申报制度。结合干部考察、考核工作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一把手”执行报告和申报制度的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发现不按规定报告和报告不属实的,要及时予以批评教育。三是坚持实行“一把手”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要按照先审计后离岗的要求,围绕反映“一把手”工作实绩的主要方面,重点审计“一把手”在原工作岗位上各项指标决策、完成情况、个人的经济收支情况和遵守财经纪律情况,审计结果应作为干部考察的内容和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四是坚持实行“一把手”推荐任用干部责任制和用人失察失误追究制度。要规定选拔干部提名的渠道、方式和程序,明确选任过程中推荐、考察、决策等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对“一把手”推荐干部失察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五是坚持实行“一把手”交流轮岗制度。对在一个地方、一个单位任期达到法定或规定年限的“一把手”要轮岗交流,对组织人事、资金批拨、项目审批等热点岗位和执法执纪部门的“一把手”,也要适时轮换岗位,以及时清除滋生腐败的土壤。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1页 1 2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2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