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6-11-01 08:49:01 访问次数: 佚名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1.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2.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体制是怎样规定的?
3.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主要有哪些?
4.什么是干部人事档案的正本和副本?
5.现职干部的档案如何管理?
6.退(离)休干部的档案如何管理?
7.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档案及其在同一单位的直系亲属的档案如何管理?
8.干部死亡后,其档案如何管理?
9.什么是流动人员档案?如何进行管理?
10.干部辞职、退职、自动离职、被辞退(解聘)后,其档案如何管理?
11.干部逃亡、失踪、出国不归,其档案怎样管理?
12.干部被开除公职后,其档案怎样管理?
13.干部受到刑事处分或劳动教养时,其档案怎样管理?
14.什么是"无头档案"?如何对待和防止产生"无头档案"?
15.哪些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属于收集、归档的范围?
16.列入收集归档范围的专业技术职务考绩材料,具体指的是哪些材料?
17.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入党志愿书"是否收入干部档案?
18.因公出国(出境)人员的哪些应收集归档?
19.什么是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整理工作?对整理工作有何基本要求和专门规定?
20.销毁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有何要求?
21.查阅、借阅干部人事档案应遵守哪些规定?
22.什么是干部人事档案的转递工作?转递干部人事档案有什么规定?
23.如何划分干部人事档案的密级?
24.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与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是什么关系?
25.对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的任务是什么?
1.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是: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范围,实行集中统一、分级负责管理干部档案,维护干部人事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保证利用。包括以下三个内容:
一是按照干部管理范围,集中统一、分级负责管理干部档案。这是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组织原则,是党管干部的原则在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具体要求是:(1)干部人事档案统一由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集中管理,不具备保管条件的单位,集中到上级组织、人事部门管理,非组织、人事部门不得保管干部人事档案,任何个人都不得保存他人档案;(2)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由各级组织部负责领导,并对同级或下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3)各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必须按照统一的政策、规章制度和上级的具体规定进行工作,不得各行其是。
二是维护干部人事档案的完整与安全。维护干部人事档案的完整,就是对所管干部都要建立档案,并做好日常的档案材料的收集补充工作,不断充实档案内容。维护干部人事档案的安全,要求做好防火、防盗、防光、防潮、防蛀、防高温等“六防”工作,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对档案的保护,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和自然因素对档案的损坏。同时要建立健全保密制度,切实做到不丢失、不损毁、不扩散、不泄密,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三是积极为干部工作服务。为干部工作服务,是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宗旨和目的,它决定着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内容,并贯穿于管理工作的全过程。能否为干部工作提供有效服务是检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好坏的主要标准。
2.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体制是怎样规定的?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是干部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直接为干部工作服务的。这一性质和任务决定了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体制基本上与干部管理体制相一致。各级组织、人事部门都应设置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机构,配备一定数量的干部档案管理人员,对档案实行集中或相对集中管理。由于县以下基层单位干部人数少,一般都不具备保管干部档案的条件,因此,为搞好干部人事档案的建设,保证安全,县(市)一级的管理体制基本上采取三种形式:一是集中管理。全县(市)干部的档案集中到县(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二是相对集中管理。即全县(市)干部人事档案分成两大块或几大块进行集中管理。具体说,县委组织部管理县委管理的干部的档案,县委直属机关干部的档案和县工、青、妇等群众团体干部的档案;县人事局管理县人民政府所属单位干部的档案。有的县教育、卫生等系统的干部数量较多,可分别由县教委、卫生局等单位集中管理。三是由上级单位代为管理。有一些部门的直属单位干部人数很少,没有库房、设备和专门管理档案的人员,就采取出一部分保管经费,由上级有关部门代为管理的办法。
3.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主要有哪些?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很多,既有综合性的,又有单项的;既有全国统一制定、普遍适用的,又有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制定的。主要有:
(1)《干部档案工作条例》(1990年修订,以下简称《条例》),于1991年由中央组织部、国家档案局联名颁发。《条例》明确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性质、任务、特点、体制,并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各项内容作了统一的规定。它是一个法规性的文件,是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最根本的规章制度,是各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制定具体管理制度的依据。
《条例》有两个附件,即:①“干部人事档案卷皮、档案袋样式和规格”,规定了干部人事档案卷皮的规格、式样、制作材料、颜色、项目设置。②“转递干部人事档案材料通知单”式样,规定了转递干部人事档案的统一办法。
(2)《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是全国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工作统一遵循的制度。它对整理干部人事档案的要求、标准、档案材料内容的鉴别、分类、整理过程、注意事项等作了详细的规定。
(3)《干部档案材料收集、归档的暂行规定》,对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归档范围,归档材料必须具备的条件及收集档案的方法作了具体的规定。
除以上几种统一的制度外,还有一些基本的工作制度,如:
借阅利用制度。各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为了做好利用工作,根据各自管理的干部人事档案范围和干部管理权限,都制定了本地区、本部门或本系统查阅干部人事档案的制度。这项制度对借阅范围、借阅手续、借阅人、借阅方式以及是否可以抄录、复制作了规定。
登记制度。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为了防止档案材料的遗失,便于查找、统计,建立了收档、借阅、摘抄档案材料、档案底帐和销毁材料等各项登记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不仅保证了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档案的安全,而且还使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人员心中有数,随时了解并掌握“家底”情况,有利于研究、安排工作。
保密制度。这是一项必不可少的保证干部人事档案安全的制度。各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要根据所管干部人事档案的密级做好档案的保管、借阅、转递等工作。
上述规章制度,是保证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正常进行,推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依据。
4.什么是干部人事档案的正本和副本?
干部人事档案正本,是历史地、全面地反映一个干部情况的档案材料构成,全卷分为10大类,是一个干部的全部原始材料的总和。
干部人事档案副本,是概括反映一个干部情况的档案材料,由干部人事档案正本主要材料的复制件(或重复件)构成。
5.现职干部的档案如何管理?
现职干部,是指现在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国家编制)和全民所有制的企、事业等单位任职的干部,也包括上述单位派到“三资”企业和集体所有制单位工作的干部。根据有关规定,在职干部的档案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主管该干部职务的部门管理。换句话说,就是哪个部门拥有对该干部任免权,其档案就归哪个部门管理。有的单位不具备保管条件,可将干部人事档案交上级机关或别的有关部门代管,但管理权限是不能变的。所以,干部调动或职务变动后,涉及到管理权限改变时,就要按规定及时将档案转给有关部门管理。
此外,由于我国目前实行下管一级的干部管理体制,由上一级主管机关任免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其档案归上级机关管理,本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建立档案副本。
有的干部身兼两职或多职,根据有关规定,凡身兼多职的,一般情况下,其档案由其任最高职务的部门管理;有的干部同时任一个单位的党内和行政的最高职务,而这两个职务分别由两个上级机关管理,那么这个干部的档案正本归管理党内职务的机关管理。军队干部兼地方职务的,主要实际职务在军队的,其档案归军队的主管部门管理;主要职务在地方的,其档案归地方主管机关管理。非主要职务管理机关因工作需要可建立副本。
6.退(离)休干部的档案如何管理?
退(离)休干部的档案,一般情况下,仍由原管理该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