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8-10-20 17:14:24 访问次数: 佚名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近年来,桃源县坚持把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加强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来抓。三年来,共对123个副科级以上行政事业单位党政“一把手”进行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对85名党政“一把手”进行了离任审计,对35名任期届满的党政“一把手”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基本做法是:
一、严抓“一把手”任期经济责任。一是明确领导干部任期。乡镇班子严格实行每五年换届,县直单位班子换届与县级班子换届结合起来,每五年进行一次,管人、管钱、管物、管工程及执纪执法等重要部门的主要领导在同一职位上任职不超过两届。二是明确单位“一把手”任期经济职责。乡镇重点是国民生产总值增长、农民人平纯收入增加、财贸税收增多、消赤减债幅度的情况;县直单位重点是增收节支、创办实体的情况。三是严格执行国家经济政策。县委要求各单位“一把手”对各项经济政策严格执行,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四是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县委印发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明确了各单位“一把手”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应承担的责任。
二、实行离任审计和年度审计两结合,确保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规范实施。一是加强领导。县委成立了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组织部、纪委、监察局、审计局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二是准确设置审计内容。重点在三个方面:(1)遵守财经纪律的情况。(2)决策管理情况。(3)群众反映强烈的事项。三是科学安排。第一,认真组织换届审计。第二,统筹安排年度审计。每年初对副局级以上单位“一把手”作出年度审计安排,这样便于了解当年的经济责任,工作实绩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第三,及时组织离任审计。对拟离任的对象由组织部及时安排进行离任审计,做到先审后离,保证领导干部清清楚楚调离,明明白白上任。四是规范操作。每次审计由组织部根据审计需要下达《审计委托书》给审计机关。对有调整意向的干部,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审计机关安排审计。审计结束,由审计机关出具《审计结果报告》,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作出处理决定。五是强化纪律。县委要求被审单位和对象要提供真实、全面、完整资料,严禁弄虚作假;审计工作人员要按要求搞好审计,严禁虚审、假审、人情审。同时,制定了《审计组廉政责任若干规定》和《审计人员廉政责任回签单》,发现问题,严肃查处。
三、运用审计成果,增强审计监督实效。一是运用审计结果纠错、“打假”。几年来,通过审计,共纠正各类错误11件,减少经济损失132.45万元。查处虚假政绩3项,处理造假干部4名。二是运用审计结果使用干部。近三年来,通过审计,提拔重用了18名勤政廉政、实绩突出的单位“一把手”;对财务混乱、经济滑坡的3个单位“一把手”进行了降免。同时规定不经审计,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的负责人,不办理任免调动手续。三是运用审计结果追究责任。对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追究渎职责任;对违反财经纪律,乱收乱支的,追究违纪责任;对贪污腐化、行贿受贿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目前共对6个单位“一把手”进行了责任追究,其中警示诫免2人,职务降免2人,移送执纪部门查处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