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干部任用条例》探索构建完善的干部监督制度体系
发布时间:2006-03-27 08:52:31 访问次数: 不详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
干部监督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健全和完善干部监督制度体系,既是规范干部监督工作、提高干部监督工作时效的需要,也是贯彻《干部任用条例》的根本要求。江泽民同志曾强调指出:“从严治党,关键在于建立起一套便利、管用、有约束力的机制,使党的各级组织对党员、干部实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党内监督要有效,监督工作水平要提高,有赖于党内制度建设的加强。这些论述也深刻地阐明了制度建设对干部监督工作的重要性。但是,我们必须看到,近年来,党的各级党组织虽然加强了干部监督工作,取得了令人鼓舞的成绩,监督工作仍存在很多问题,如监督意识不强、监督渠道不畅、监督范围不广、监督效果不好等等。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最重要的原因是干部监督制度建设的相对滞后,使干部监督工作带有一定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因此,要解决这些问题,最根本的就是探索构建科学完善的干部监督制度体系。
一、探索构建完善的“一把手”监督制度体系
“一把手”是权力运作的主体。实践证明,如果对“一把手”失去监督,滥用权力,就会带坏一个班子,毁掉一批干部,败坏一方风气,其危害最为严重。因此,要把探索构建完善的“一把手”监督制度体系,作为干部监督制度建设的重中之重。
1、完善“一把手”选任制度。通过对“一把手”选任制度的创新,对干部的上、下让群众介入、决定,以此培养“一把手”接受监督的意识,从源头上解决监督不到位的问题。具体讲,要进一步完善选举制,凡是依法要经过选举产生的党政“一把手”,要改进和规范候选人的提名方法和程序,采取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法,提名和确定候选人,确保候选人的质量;要改善委任制,逐步缩小委任制范围,通过完善民主推荐、民意测验,扩大群众公认度;要大力推行考任制,打破部门、地域和身份界限,实行公开招考,择优选拔“一把手”;要严格执行交流、回避制度,依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严格抓好“一把手”定期交流,地域回避和亲属回避制度,以此避开成长地和原岗上形成的复杂人际关系,减少以权谋私的诱因。
2、完善“一把手”权力运行的监控制度。通过对权力运行的监控,提高权力运行的公开程度。在实际工作中要进一步完善民主集中制的程序规则,对干部的任免要按《干部任用条例》的要求,积极推行票决制,由班子集体讨论通过;要进一步完善党务、政务公开制度,除涉及党内机密外,对干部任用工作的方针政策,选拔的标准和条件,任职资格和任用程序等都要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中的规定进行公开,广泛接受群众的监督;要建立选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以强化“一把手”责任意识;要建立完善实绩考核制度,对“一把手”实绩考核要把年度目标与其任期目标有机结合起来,严格经济责任审计,建立实绩档案,并把其作为“一把手”升降去留的重要依据。
3、完善“一把手”奖惩制度。对“一把手”的奖惩,特别是惩处制度宽严不一,弹性过大,还没有体现真正意义上的惩治威慑。要构建完善一套惩治腐败的纪律制度和法规,一旦发现“一把手”有违法、违纪、违章行为,经查实,要严格按党纪国法予以处置,以此增强惩治的威慑力。
二、探索构建完善的党内监督制度体系 本新闻共3页,当前在第1页 1 2 3
党内监督制度是党的干部监督制度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构建完善的党内监督制度体系使其更加完备、更加严密是新形势下贯彻《干部任用条例》的根本要求。当前,要重点在三个方面下功夫。
1、在完善上级监督制度体系上下功夫。为保证上级对下级监督不流于形式,要不断完善工作目标管理制度,对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职权进行动态监督,严格目标考核措施,发现问题及时查处整改;要推行领导干部谈话诫免制度,对谈话诫免后没有改正甚至出现新问题的,要进行降职安排或免职处理;要建立经常性的考核制度,对干部实行全方位考核,既要注重其工作圈的考核,又要注重其生活圈、社交圈和家庭圈的表现,以防止考核失偏;要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扩大公示的层面和范围,规范公示的内容和程序;要逐步完善干部考察预告制,将考察对象、考察内容、考察方式以及考察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预告,扩大知情范围,提高考察的真实性;要建立考察结果会审制,将初步形成的考察材料提交干部监督处室、执纪执法部门进行会审,提出意见和建议;要建立干部监督巡视员制度,由上级党委或组织部派出,定期对下级领导干部行使职权、履行职能情况进行巡视督察,对下级干部任免过程中的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策等程序是否严格按照《条例》规定执行进行检查审定,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以此强化上级监督的实效。
2、在完善班子内部监督制度体系上下功夫。重点是完善集体决策制度,坚持《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原则、标准、程序用权,在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建设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上严格执行集体决策制度;要完善分权制度,强调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切实防止“一言堂”、个人说了算;要完善班子内部事务公开制度,杜绝权力“暗箱”操作;要完善组织生活会制度,充分借鉴“三个代表”学教活动的经验,每次民主生活会集中解决班子在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一至二个突出问题,同时加强对领导参加组织生活的管理,作好记录,对经常不参加组织生活的,严肃处理,以此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
3、在完善党内用权监督制度体系上下功夫。着重要探索建立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借鉴人民代表大会做法,每年召开一次党代表会议,党代表听取党委会工作报告,对重大问题进行决策,以此加强代表大会的监督功能;要完善差额选举制度,不断扩大差额选举的范围和差额的比例;要完善候选人提名制度,规定党员和代表提名的原则和比例,健全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候选人提名制度;要建立党内弹劾罢免制度,切实增强党内用权监督的威慑。
三、探索构建完善的社会监督制度体系
社会监督是指社会组织、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依法行使的监督。社会监督制度是干部监督制度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构建完善的社会监督制度体系是干部监督制度改革发展的基本方向,也是提高干部监督工作的重要渠道。构建完善的社会监督制度体系要在四个方面寻求突破。
1、在完善群众监督制度体系上寻求突破。领导干部都来自人民群众,生活在人民群众之中,他们的职责履行怎么样,作风好不好,有没有工作实绩,人民群众最有发言权。因此构建完善的群众监督制度体系,要突出扩大民主,走群众路线。具体要建立完善公开制度,对领导干部的岗位职责、权限范围全方位公开,增强用权透明度,让群众明确监督的内容、方向和标准;要建立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每年底对领导干部的德、能、勤、绩,特别是实绩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对群众评议不称职的领导干部采取措施,进行调整;要完善群众信访举报制度,拓宽举报渠道,加大对所反映问题的落实力度,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干部监督工作;要建立领导干部社区生活监督制度,采取聘请监督联络员,向居民发放监督卡等措施,充分发挥社区党员和群众监督领导干部的作用,及时了解和反馈领导干部在社区中的活动情况,切实提高监督实效。 本新闻共3页,当前在第2页 1 2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