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8-07-01 10:05:10 访问次数: 干部二组 信息来源:转载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关键。考察,作为识人用人的基本手段之一,是选拔任用领导干部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对于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至关重要。胡锦涛同志在全国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电视电话会上指出,要切实把好考察关,不断改进考察方法,防止考察失真失实。如何落实这一重要指示精神,是当前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个重大课题。
对一个拟任干部进行考察,目的就是要全面了解其德才水平和思想素质。获得的信息是否真实可靠,是考察工作的核心问题和难点问题。这里的关键,是要从干部的考察制度上防止识人不准现象的发生,杜绝少数不合格者蒙混过关、“带病上岗”。识人不准、用人不当,容易造成错误的用人导向,严重损害干部人事工作的严肃性和公信度,挫伤广大干部的积极性,影响党委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危害相当严重。
为有效破解“考察失真”的难题,赣州市在全国首创并实行了领导干部离岗考察制度。最近,我们对首批25名拟提拔重用的领导干部的离岗考察工作已全部结束。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现正进行第二期领导干部离岗考察。我们的基本做法是:
实行民主推荐考察对象和考察组组长——解决考察谁和谁去考察的问题。赣州市委根据现阶段领导班子建设和发展任务的需要,确定离岗考察对象名额及分布原则,然后组织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进行民主推荐,最后由市委常委会集体研究确定离岗考察对象。同时,成立考察组,组长在全市正县级以上领导干部中民主推荐产生,成员从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部门抽调组成,从源头上保证考察者的公正性。
实行先离岗、后考察——把考察对象“反考察”的可能降到最低限度,让考察者、考察对象和评价主体角色归位,确保评价主体讲真话、考察主体得实情。离岗考察制度最显著的特点是,在考察活动展开之前,将考察对象免去原任职务,调离原工作单位,并明确考察对象不再回原单位任职。尽管这样做不能让考察对象的“反考察”可能完全丧失,但与其在职在岗时相比毕竟要小得多。这样做,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让评价主体放心地说出真话,让考察主体不受干扰地了解实情。实践证明:实行先免职后考察,是离岗考察制度对传统考察方式的最大改进,有利于从根本上提高领导干部考察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准确识人用人打下了坚实基础。
实行“1+3”培训模式——提高考察对象执政为民的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赣州市在对考察对象进行卸职离岗考察的3个月期间,按“1+3”模式(即一场入学摸底考试、三种教学模式),将考察对象集中安排到市委党校进行培训。开班后,先组织学员进行入学摸底闭卷考试。随后,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主要采取三种教学形式:集中授课2个月,外出考察半个月,调查研究半个月。离岗考察制度把学员在党校学习的成绩与表现作为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从而将选拔任用和教育培训紧密地结合起来,使考察对象在党校学习期间更加自觉努力,在听课中有收获、考察中受教育、调研中出成果,为他们适应新的领导岗位打下较为扎实的基础。
实行考察预告、多形式考察和上溯考察——提高考察的深度、广度和透明度。正式考察前,通过媒体发布考察预告,确保群众的知情权。考察过程中,首先在考察对象的原工作单位召开干部职工大会,进行民主测评,同时发放《征求意见表》了解情况,并实地考察其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和取得工作业绩的情况。对群众来信来访和考察中反映出来的重要问题,进行专项调查,认真核实。对离岗考察对象在原单位工作不足两年时间的,考察期限上溯到其在前一工作单位的表现。同时征求纪委等部门对考察对象的意见,查看是否有违法违纪的情况。考察对象属党政一把手和机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最后,考察组通过集体讨论,汇总分析考察情况,提出任免意见,并报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