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8-08-29 15:15:20 访问次数: 干部二室 信息来源:转载
强化领导班子内部监督,是加强和健全党内监督的一项重要措施。把健全和完善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的问题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提出,既是由于它在整个监督工作的格局中处于特殊地位,也是因为要使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得以正常开展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困难。从这些年的实践看,监督意识模糊、措施不到位,内部监督不能健康开展,则是党内监督所面临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因此,必须要积极探索对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的有效方法和途径,健全和完善领导班子内部监督的科学机制,切实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提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
一、健全和完善领导班子内部监督机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江泽民同志曾强调指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最重要的是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的监督”。领导班子内部监督是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是党内最主要、最有效的一种监督。因为,领导班子成员同处一个责任体里,经常工作在一起,彼此之间熟悉和了解,监督起来既有针对性,又有说服力,而且监督起来较为方便、直接。当前,多数领导班子内部是能够开展监督的,特别是经过“三讲”、“三个代表”和“保持党员先进性”等学教活动,党的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传统得到恢复和发扬,县以上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解决自身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得到明显增强。但是,也有一些领导班子内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空气薄弱,班子成员奉行好人主义和庸俗关系学,相互之间缺少正常的监督和帮助,有了问题和缺点不仅不能坦诚指出,反而视而不见,甚至回避掩盖,互相袒护,以至养痈成患。从对目前发生的一些特案要案的分析情况来看,我们不难发现,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违法乱纪行为和线索的发现,极少是由班子内部成员揭发的。可见,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确实是势在必行,只有强化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才能有效地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和制约。
首先,健全和完善领导班子内部监督机制,是确保党的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依法行使权力的有效手段。不论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使各级领导干部自觉行使好手中的权力,还是促使干部清正廉洁,反对以权谋私,预防和治理腐败,都要靠权力监督。为了保证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能够正确行使党和人民所赋予的权力,必须依靠健全和完善的内部监督机制来对其进行有效的制约。这些年来,权力监督问题日益引起社会的普遍关注。我们可以从现实生活中深刻体会到,不对领导干部从事公务活动和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权力运行就会脱离民主和法制的轨道,就会给形形色色的以权谋私和腐败行为以可乘之机。其结果,必然损害党的形象,甚至危及党的生命,动摇社会主义国家的根基。因此必须要加强对领导班子内部的监督,提高班子成员相互间的监督意识,确保领导干部能够正确、合法地行使党和人民所赋予的各项权力,切实做到权力运行法制化、规范化。
其次,健全和完善领导班子内部监督机制,是有效防范领导干部发生腐败现象的治本之策。近几年来发生的消极腐败现象,正日益引起党和人民的关注和焦虑。腐败确是重症、顽症,但决不是不治之症。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断加大反腐败斗争的力度,积极探索一条符合现阶段国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反腐败路子,制定了一系列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制度和改革措施,毫不手软地惩治腐败分子,在依靠体制创新遏制和克服腐败现象、逐步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明显的阶段性成果。其中,加强对领导班子的内部监督,就是实现对领导干部权力监督和制约的一项治本之策。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必须责无旁贷地相互严格监督,特别是对主要领导干部,班子成员更肩负重要的责任。只有通过班子成员之间的帮助提醒、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协商、集体决策等形式,才能有效地增强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第三,健全和完善领导班子内部监督机制,也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顺利贯彻和落实的可靠保证。历史证明,一条正确路线的形成和坚持,需要作长期的艰苦努力,不可能一蹴而就。邓小平同志指出,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要切实保持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路线的连续性、稳定性,就必须注重党的制度建设,建立起党内监督、党内民主等的一系列完备制度,使我们党和国家的治理从根本上是靠制度而不是靠人。
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难以健康开展的主要原因
强化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对增强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一些地方领导班子内部监督还难以健康有效地开展,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模糊,主动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一方面,有些领导干部接受监督意识差,不让监督、不愿接受监督。由于一些领导干部不能正确处理和对待班子内部监督,封建意识和特权思想严重,把党和人民所赋予的权力看成是自家的,把权力私有化,以“家长”身份自居,霸气十足,大权独揽,不按规定程序办事,甚至以合法程序作掩护,故设迷障,蒙蔽同事,从而片面地认为监督是对自己权力的削弱,把来自班子成员的监督,理解成是对自己的不信任,不支持、不合作,是在故意找茬整事,在思想上产生抵触情绪,不愿接受监督,甚至对班子成员进行打击报复等等。另一方面,有些班子成员碍于情面,不愿监督,不敢监督。在同级领导班子中,有的班子成员政治责任心不强,认为提不提意见没有用,怕得罪人,影响班子的团结,有的甚至对主要领导的违法乱纪行为,顾虑重重,既是心里反对他们的违法乱纪行为,但考虑至自身的政治前途,怕今后被穿小鞋,怕遭受打击报复,因此不愿在原则问题上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帮助和批评,表现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明哲保身;还有的班子成员认为自己是由主要领导一手提拔上来的,“一把手”对自己有知遇之恩,为了报恩,从个人感情上也就得过且过,不想监督。
二是领导班子内部监督机制还不够健全,缺少有力的保障措施。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是对于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确有实效的两项制度,应注意长期发挥其积极作用,推进班子民主建设。但是,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这两项制度贯彻落实得并不十分理想,作用也没有发挥到位,在一些地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使用、重大建设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还多数是由“一把手”或者少数人说了算,如在人事任免方面,还存在“程序是合法的,意志是个人的”及少数领导在少数人中选人的不正常现象,党内民主执行得还很不够。民主生活会效果不是很好,有的班子内部原则空气不浓,好人主义盛行,有了问题不敢或不愿开展批评,有的为了换取别人对自己的“信任”,不讲原则地搞“投桃报李”,即便开展批评也是摆摆情况、提提希望,甚至有的还把希望都变成了“共勉”,使民主生活会的监督流于形式,一些通过民主生活会,开展正常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就能解决的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导致一些领导干部听不到坦诚的不同意见,进而在违纪违法道路上越走越远。另外,保证这两项制度真正取得实效的配套措施还不够完善,如在贯彻民主集中制过程中,如何正确处理民主基础上的集中与集中领导下的民主的关系;如何才能保证真正实现充分的民主和正确的集中;民主生活会开到什么程度、取得什么效果才算真正符合要求,这些都还缺少具体的、刚性的规定,往往还是由个别领导同志的主观意志来决定的。
三是实施领导班子内部监督的软环境建设还不够完善,片面强调维护班子团结。班子行使权力的神秘化和以书记为核心的权力层次化,无形中增大了领导班子内部监督的难度。目前,虽然名义上是集体领导、集体决策,但在实际工作中,各级党委又普遍强调个人的作用,上级对下级过多地把希望寄托在“一把手”身上,再加上越来越多的工作都明确要求“一把手”负责和挂帅,形成了过分强调“班长”作用的片面思想,挤压了班子成员的权力空间,严重削弱了班子内部监督力度,很难形成有效监督氛围,致使有的地方班子成员之间平等关系被扭曲为特殊的上下级关系,出现了“一把手”有绝对真理、“二把手”有相对真理、其它人没有真理的怪现象。另外,对维护班子团结的理解庸俗化,主观地给领导班子按序排位,把委员服从书记,书记“爱护”委员,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团结的标准,由此产生了一些负面影响,“一团和气”、“家丑不能外扬”等庸俗的人际关系大行其道,凡此种种,与党的民主作风格格不入。
三、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问题的对策
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指出,要在全党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推进反腐倡廉工作,要坚持标本兼治、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颁布后,在全党上下迅即形成了浓厚的学习氛围,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已经成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内容。为此,针对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状况,当前切实提高监督效能,关键是要在强化监督观念、规范权力运作、完善监督机制、发扬党内民主四个环节上下功夫,确保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取得实效。
首先,消除模糊认识,切实增强领导干部的监督意识。领导干部监督意识的强弱关系到班子内部监督是否有力,关系到党内监督机制是否运转正常。要有效解决领导干部内部监督疲软的问题,关键是领导干部要转变思路观念,消除模糊认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监督观。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是党性修养和世界观改造的一个重要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