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8-11-19 09:50:17 访问次数: 未知 信息来源:未知
市民张先生昨日反映,他到城口县巴山镇财政所领取低保金时,发现低保名册上有某局副局长夫人冉某的名字,其低保金高达540元。
冉某在电话中承认自己是该县人事局副局长兼编制办主任马某之妻,已吃低保3年。冉某称,从1998年起,她就在巴山敬老院任管理人员兼炊事员,每月领的低保金实际上是她的工资,最初民政部门每月发200多元,前年起改由低保发放,每月420元,今年涨到每月540元。冉某之夫马某证实,自己晓得妻子吃低保,但这个钱实际上是她的工资。
城口县巴山镇民政办周主任表示,当地城镇人口最高低保标准是每人每月235元,自己去年12月调任现职后,发现了冉某每月领取540元低保金。其表示,当地穷,没办法发放敬老院工作人员工资,就“变通”处理,虚报了3个人的名字,通过社区、镇、县审批,最后将每月540元低保金抵作工资发给冉某。
重庆市民政局低保中心闻讯后表示,对这种虚报低保名额代发其他人员工资的行为,将严肃查处。
《重庆商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