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8-11-19 09:59:52 访问次数: 未知 信息来源:未知
为实现五年人才规划“至2011年,全县优秀人才总量达到1万名,年均增长5%”的目标,和平县从完善优秀人才引进培养激励机制入手,切实加大了人才工作力度。
一是完善优秀人才培养机制。实施名师培养工程,每年选送10名高中教师到省级名师培训基地参加培训,选送15名初中、小学教师到市级名师培训基地培训;加强中小学校长培训,每年选送2名高级中学校长、15名初级中学校长、80名小学校长到省、市培训中心和县进修学校培训;实施教学骨干培训和老师轮训制度,每年选送高中骨干教师100名、初中150名、小学200名到省市教师骨干培训基地培训,组织中小学教师分期分批到省、市、县培训学校进行轮训;实施名医和公共卫生应急专家培养工程,每年从县直医疗单位选送1名对象到省级医疗机构权威专家采取一对一师带徒的形式进行培养。
二是完善人才引进优惠政策。该县规定,凡引进的博士、硕士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和学科带头人,可以不受单位性质、编制数额、职称结构比例及其他条件的限制(党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除外)。凡引进的人才,其家属可随迁,子女入托及义务教育阶段的入学,享受常驻户口子女同等入学待遇,免收一切附加费用。同时,建立引进人才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对重要人才实行政府投保制度。
三是完善人才激励管理制度。设立人才资源开发专项基金,对省级以上学科带头人,县政府每月给予2000元的生活补贴,每个科研项目补助20万元以内;对市级学科带头人申请科研项目批准后,每个科研项目补助5万元以内;对县级学科带头人申请科研项目批准后,每个科研项目补助3万元以内。实行县管专家动态管理制度,每4年为一个管理期,每次选拔20名左右。对县、镇级中学从事教学、教学研究工作的学科带头人每月补助800元,全日制重点师范类本科学历人员每月补助500元;对县、镇级医疗卫生机构一线工作的医科正高级职称人员每月补助2500元,医科副高级职称或医学博士研究生每月补助2000元,医学硕士研究生每月补助1500元,全日制医科本科学历人员每月补助1000元;对从事其他行业的本专业高级职称本行业专业高级职称人员每月补助800元,本行业专业全日制重点本科学历人员每月补助500元。
(和平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