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05-07 00:00:00 访问次数: 中国共产党 信息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们党在带领全国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进程中,坚定不移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总结这条道路形成和发展的历程,提炼这条道路的主要内容,明确今后进一步发展的方向,对于加强和推动反腐倡廉工作具有极大的指导作用。
一、重点抓党性教育
改革开放初期,针对新形势下出现的腐败问题,十二大决定用三年时间,在党内进行一次普遍的思想教育整顿活动。通过整党,力争达到五年内党风根本好转。
然而,到十三大召开时,违纪违法行为和不正之风依然严重存在,甚至还此伏彼起,纠而复生。这不能不引起全党的深思。十三大首先提出了端正党风工作带有长期性,需要作坚忍不拔的努力的论断。其次,提出解决作风不纯的问题,也是一项经常性工作,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对此,必须探索在不搞政治运动的条件下,依靠改革和制度建设端正党风、反对腐败的新途径。那么,这一新途径是什么呢?中纪委向十三大的工作报告中指出,产生各种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的根本原因,是一些党员干部中存在着严重的个人主义、严重的官僚主义和自由主义。对此,加强党性教育、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工作,是执政党党风建设最主要的课题,是端正党风的当务之急。
由此可见,十三大前后,我们党虽然提出了探索不搞政治运动端正党风的新途径,虽然也提出了规章制度对端正党风的重要性,但还是把个人思想素质放在首位,这一阶段反腐倡廉工作的重心,主要是抓党性教育。
二、重点抓专项治理
党的十四大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后,加快了所有制结构和分配制度等方面的改革步伐。在新旧体制、政策、管理方式转换的过程中,出现了党内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大案要案、共同犯案上升的趋势,党内不正之风在一些部门和行业也呈现出滋生蔓延的态势。对此,党中央于1993年8月召开的中纪委二次全会上,全面分析了腐败现象产生的社会历史原因,提出了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格局和领导体制。
党的十五大在此基础上,初步总结了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围绕经济建设,开展反腐败斗争的路子。这条路子包括:在指导思想上,始终把反腐倡廉工作放在改革开放进程中来认识和把握,坚持反腐败任务的提出、政策的制定、工作的部署,都以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基本原则上,突出抓重点,重点放在党政领导机关和司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经济管理等部门;突出抓发案率较高的领域,如金融、证券、房地产、土地批租出租、建筑工程等;突出抓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在工作格局上,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等三项工作。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上,在党委统一领导下,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党政一齐抓,各方协调一致,形成整体合力。
综观十四大到十五大前后,针对一些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滋生蔓延之势,党中央集中力量进行了专项治理,对群众强烈不满的一股又一股的歪风进行了整治。在集中力量遏制正在蔓延的一些消极腐败现象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积累了一些经验。但正如中纪委十五大报告所言,我们虽然总结提炼出了一条初步的反腐败斗争路子,但对新形式下反腐败斗争的特点和规律研究不够,对体制、政策、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问题认识和分析不够,从源头上预防、治理腐败提出的措施和组织协调不够。此时,我们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认识,还停留在查处与教育相结合的阶段,对治本的认识,还未深入到教育、制度与监督并重。
三、重点抓惩治
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后,改革发展进入到了一个关键时期,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思想观念等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在这个大转换、大变革的攻坚阶段,党内违纪违法案件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呈现出易发多发态势,极少数高中级干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影响恶劣;少数党员领导干部中存在的问题比较突出;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也比较严重。对此,党中央在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治理、纠正党内不正之风的同时,加大了查办案件的力度,不断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注意研究新形势下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的特点与规律,明确重点查办的对象、领域和环节,不断探索办案工作的新思路,加强对查办大案要案的组织协调,提高依纪依法查办重大案件和复杂案件的能力和水平,逐步形成惩治腐败的整体合力。
与此同时,针对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措施不够这一薄弱环节,研究拓展治本的领域,加大治本的力度。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确立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总方针,随后党中央又颁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纲要》第一次明确把教育、制度和监督并列为治本的内容,并较为系统地规划了健全拒腐防变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的目标与措施。以前虽然也强调过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但在实际工作中,却是惩治、纠风与教育是重点,而制度和监督却是薄弱环节。《纲要》的颁布,指明了今后反腐倡廉工作发展的方向。
上述反腐倡廉总方针的确立和《纲要》的颁布,标志着我们党不仅充实和完善了十五大提出的反腐败斗争的路子,而且标志着我们党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的反腐倡廉道路。这条道路包括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格局和领导体制,其中最重要的经验就是,从党的中心工作出发,从改革发展的特点出发,制定反腐倡廉的思路与方针。
党的中心工作的特点是:我们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将长期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不动摇。而中国改革发展的渐进式特点决定了,它是政府主导下的市场经济,这个特点要求我们既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又要防止行使权力的人以权谋私;既要改革体制机制和制度,又要在原有基础上推进。这种有利条件与不利因素的并存,新旧体制交叉转换的并存,决定了腐败现象滋生的空间和漏洞将长期存在,决定了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在短期内难以清除,这一切决定了反腐败斗争是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这种长期性,表明反腐败斗争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必须实事求是地确定反腐倡廉的思路和目标。这种复杂性,表明反腐败工作仅靠单打一是难以奏效的,必须从系统出发制定整体推进的方针。这种艰巨性,表明反腐败必然要经历一个从惯性思维到改革创新、从单项治理到综合治理、从局部推进到整体推进的循序渐进的过程,不可能一下子认识清醒,更不可能速战速决。
由此决定,下一阶段我们工作的重心将由重点抓惩治转向惩防并举。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工作的领域。胡锦涛在2008年1月中纪委二次全会上提出反腐倡廉建设的四项基本要求: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2008年5月,党中央颁布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制定了五年内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和工作目标,并从教育、法规制度、监督制约等三方面作出了较为详细的工作要求和目标。按照这一规划,建立起拒腐防变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法规制度、权力运行监控的机制,就一定能为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的完善和健全增添新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