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立为公理念 建设“公正组工”
发布时间:2008-08-01 13:40:00 访问次数: 湖南省攸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过凤文 信息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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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工作涉及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根本利益,组织部门有无公信力、凝聚力和向心力,其根本在于是否坚持公平正义。维护和实现组织工作公平正义,是组织工作的一贯要求和生命线。因此,新时期的组工干部,必须要以“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主题活动委契机,以建设“公正组工”为己任,常存为公之心,常炼为公之能,常干为公之事,以组织工作的公平正义来维护和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常存为公之心
组工干部是“管党员的党员、管干部的干部”,明公正之理,晓公正之义,时时刻刻有心为公,尤为关键。
常存为公之心是应有之义。公平正义是古今中外人们共同追求的美好目标与理想。胡锦涛同志强调,在促进发展的同时,要把维护社会公平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依法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组织工作直接关系到用人的导向,影响着党的形象,只有组织工作公平、正义,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心情才能舒畅,各方面的社会关系才能协调,人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才能发挥出来。为此,组工干部对广大党员干部人才要真正做到政治上信任、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把每个人的潜能和价值都充分发挥出来,从而为推进发展营造公正和谐的环境。常存为公之心是顺时之举。从辨证学的角度出发,不公平是绝对的,公平是相对的。当前,在组织工作的主流下,依然出现一些不和谐的音符;在逐步规范的基本制度外,一些不公平的现象依旧存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迫切希望组织工作坚持公平、正义,凸显以人为本。在这种情况下,尤其需要广大组工干部拥有一种勇于改革的风范和大刀阔斧的气魄,来保护一片晴空、守住一方净土;尤其需要组工干部进一步落实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组织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真正使领导班子团结和谐、党员干部协调配合、各类人才充满活力,最终实现组织工作的公正。
常存为公之心是致胜之道。大千世界,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现代社会,竞争日益激烈、无情,每个岗位都会选择强者,组工干部同样面临“生存危机”。常存为公之心,不仅是组工干部岗位职责的需要,更是个人生存、发展和进步的需要。组织工作十分敏感,党的事业、社会舆论、大众的眼睛都不允许组织工作出现任何不公正现象,这就决定了组工干部一定要坚持公心待人、接物、处事,尤其是在对人的评价、使用和处理上,要严格按照原则和政策办事,这样自然会赢得组织的肯定和党员干部群众的认可。如果组工干部品行不好,办事不公,即使本事再大也会失去感召力,必将遭受群众的非议和社会的抨击,最终会失去组织的信任。
常炼为公之能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作为组工干部,不熟知组工业务,不精通法律法规,没有过硬的综合素养,要想客观公正地评价事、考察人,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就是一句空话。因此,组工干部必须要在政策理论、业务能力、工作方法、工作作风、自身修养等方面苦练为公之能。
为公之能,源于勤学不倦。“求才之长者,必固其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源”。一个人的知识水平和思维能力是有限的,即使再聪明的人,有时也可能对事物作出错误的判断。组工干部只有先行一步,学深一层,才能止于不屑,不陷入被动。组工干部要有一种一日不学、心中失落的“饥饿感”和不进则退、处盛虑衰的紧迫感,把学习当成一种责任、一种追求、一种境界。要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和新时期党建理论,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不断增强犀利的洞察力和驾驭全局的能力。要熟悉党的干部路线和干部政策,精通干部选拔任用的标准、程序、环节和原则,不断提高做好组织工作的政策水平和知识水平。要通过学习,提高把握政策的能力,对一些比较明确的政策,不随意挪用、套用和嫁接,做到把政策用正;对比较宏观并带有一定弹性的政策,要弄清政策界限,准确把握不越线,做到把政策用准;对一些具有连锁性的政策,要融会贯通,做到把政策用活。
为公之能,源于实践不止。组工干部的为公之能是在长期实践锻炼中逐步形成的,离开了具体工作实践,一味闭门造车,坐而论道,必然只见其表,不见其里,无法准确掌握组织工作的规律性和复杂性,是一定做不好工作的,也就难以确保公平正义。因此,组工干部要坚持“一线工作法”,积极主动地投身发展最前沿磨练和锻造自己,经常到基层走走,遇事多问问,有用的资料多记记,别人的意见多听听,要注意摸索、积累和总结经验,善于发现和挖掘基层的好做法、好经验,只有这样,干起工作来才能得心应手,才能不断提高政治鉴别、政策运用、知人善任、服务发展和拒腐防变的能力。
为公之能,源于创新不断。组织工作原则性、政策性和程序性非常强,新时期组织工作的领域不断拓展,内涵不断丰富,挑战日益加剧,这就要求广大组工干部既要脚踏实地,严格按原则、规矩办事,又要带头创新,勇于接受新理论、新事物,这样方能不落伍于时代。“组织工作无小事”。凡事要认真对待,事前多想、事中冷静、事后总结,严谨细致,力求完美,力求零误差。低头拉车还要抬头看路。要培育开放性思维,养成善于思考的习惯,自觉查找工作中的漏洞和不足,多问几个为什么,多分析几种情况,多思考几个思路,多探索几个方法,形成独立的思路和独到的见解。
常干为公之事
新时期组工干部的良好形象,来自于组工干部在构建“公正组工”中的作为,体现在时时处处干为公之事。
公正选人用人。组织工作的公平、正义,首先是通过打造一支科学发展有本领、和谐建设有能力、政治上靠得住、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队伍加以体现。一方面,用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机制选拔干部。干部选拔、班子配备,坚持面向社会、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做到标准公开、程序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公推直选、公推公选、有限竞争等公开选拔的力度,建立干部与岗位双向选择机制,让素质、能力、实绩、民意决定干部的升降去留,变“伯乐选人”为“机制选人”。另一方面,用公平公正、科学规范的机制评价干部。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科学的政绩考评体系,用公平公正的观点全方位看待干部的政绩,树立公平、公开、公正选用干部的鲜明导向,使有为的人“有位”、吃苦的人“吃香”、实干的人“实惠”。
推进党内民主。当前,一些初现于基层、汇聚于基层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往往是少数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不彻底,党内民主不深入所造成的。这就要求我们尊重党员主体地位,积极稳妥地推进党内民主,着力构建工作过程更加透明、社会参与更加广泛、群众监督更加有力的组织工作体系。要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党内重大情况反映制度、干部考察预告制度、任前公示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制定并实施基层民主听证会、党员议事会、民主恳谈会、群众建议征集和奖励等措施,确保组织工作内容让群众了解,工作思路让群众建言,日常活动让群众参与,工作机制让群众检验,工作效果让群众评判。
科学举才用才。组织部门作为党管人才的重要部门,必须建立科学的人才吸引、培养和使用机制,打造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人才队伍,为和谐社会建设提供智力保证。要发挥牵头抓总的职能作用,积极谋划人才工作的规划、思路和政策,抓好督促检查和组织实施,及时发现和解决人才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科学的现象和问题。要科学选拔使用人才,加快打造唯才是举、才尽其用、以绩论才的用人环境。要营造和谐的人才工作环境。从住房安置、户籍登记、配偶工作、子女入学、社会保障等热点、难点问题入手,为各类人才解决后顾之忧。
注重党内关怀。党的基层组织直接面对着基本的社会关系、社会活动和社会生活,是构建和谐社会最基础的平台。构建“公正组工”,必须要高度注重党内关怀,坚持从建立党内关爱机制入手,广泛开展以人文关怀、保障权利和提供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党员服务活动,切实帮助下岗失业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同时,要大力推行党员为民服务承诺制度、不断深化党员“亮身份、办实事、树形象”、结对帮扶等主题实践活动,持之以恒地为基层群众做好事、解难事、办实事,密切党与群众的血肉联系,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