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工干部关键应做到“四高”
发布时间:2008-08-27 15:21:00 访问次数: 湖北省红安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詹才红 信息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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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全国组织系统正在深入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树组工干部新形象”主题教育活动。组织部门是党委的重要职能部门,担负着管党员、管干部、管人才的重要职责。身为一名基层“管党员的党员”、“管干部的干部”,结合工作实际,我们认为组工干部要做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关键应做到“四高”:
高度的政治责任。组织部门的一个重要职责就是为党委选拔任用干部履好职、把好关。这项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关把得如何直接关系到用人导向,关系到党的干部路线的贯彻执行,关系到一个地方、一个部门、一个单位事业的兴衰成败,关系到人民群众积极性、创造性的发挥。用好一个干部,造福一方百姓、推动一方发展;用错一个干部,危害党的事业、危害人民的利益。组工干部作为党的干部路线的具体实践主体,只有具备坚定的政治立场、敏锐的政治鉴别力,才能保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得到正确实施。对于组工干部来说,政治素质过硬,任何时候都是第一位的。所以,组工干部要明确肩上的责任,明确我们的每一句话、每一项工作都事关重大。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我们都要对党忠诚,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尽职尽责地为党委选准用好干部把好关、履好职。
高尚的职业道德。胡锦涛同志曾多次强调:“公道正派,廉洁清正,严于律己,率先垂范,是每个组工干部必须恪守的职业道德。”组工干部主要从事的是干部管理工作,用人的风气影响着整个党的形象。工作中,组工干部不可避免地要受到各种歪风邪气的冲击,特别是在目前我国干部人事制度还不十分健全的情况下,人为可操控的空间仍然比较大,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首先,要公道正派。要以对党、对人民、对事业、对干部高度负责的精神选贤任能,自觉抵制以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升迁或职务变动的行为,而决不能不负责任地为迎合某些错误的时尚或要求而放弃党的干部原则,背离任人唯贤,不讲德才兼备,导致选错人用错人,使党的形象、党和人民的事业受到损害,使忠诚于党的干部受到伤害。其次,要有正义感。要敢于扶正祛邪,敢于主持公道,敢于说直话,敢于碰硬,对干部“一把尺子”、“一杆秤”,用一个标准衡量,对任何不正之风都能坚决抵制。再次,要实事求是。从考察干部的角度来讲,关键是要“求真”、“求全”、“求深”,即要着力掌握干部的真实情况,防止以假乱真;要力求了解干部的全面情况,防止以偏概全;要切实把握干部考核的内在本质,防止以表曲里。
高超的业务技能。业务技能是组工干部的基本功,组工干部必须在提高政治素质的同时大力提高业务素质。组工干部要精通业务,就必须在重视理论学习的同时注重工作实践,要把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起来。通过理论学习和工作实践,了解和掌握组织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及工作程序;要善于调查研究,学会做新时期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要了解上情、熟悉下情,努力成为组织工作、干部工作的“业务通”、“活字典”。要紧密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组织工作的实际,及时研究新情况,发现新问题,不断探索新时期组织工作的新路子、新经验、新方法,努力实现组织工作的创新与发展,以便更好地完成新时期党和人民赋予组工干部的神圣职责和艰巨任务。
高雅的业余爱好。组工干部是干部队伍中的一个特殊群体。当前有些人为了升职,往往盯着组工干部的个人爱好和兴趣,不惜想方设法以“糖衣炮弹”投其所好。“打铁先须自身硬。”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组工干部面对着众多诱惑,经受着严峻考验,如果不筑牢拒腐防变、防微杜渐的思想防线,就可能出问题。所以,组工干部必须“洁身自好”,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慎言慎行,慎微慎独,慎始慎终,始终做到不为物所缚,不为名所累,不为誉所喜,不为失所悲,不为利所驱,不为钱所惑,不为色所诱。要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拿;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地方不去,自觉过好“人情关”、“金钱关”、“美色关”。要时刻对照“三个代表”,铭记“两个务必”,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除非分之想,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带头不做,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树立组工干部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