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新视角新思维树组工干部新形象
发布时间:2008-10-08 15:42:00 访问次数: 中共山东省日照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钱焕涛 信息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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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树组工干部新形象”活动,对组工干部的党性、品行、作风等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在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新形势下,组织工作要达到“三服务、两满意”,必须从新的视角、以新的思维把握组工干部新形象要求,使新形象树在关键处、党和群众更满意。
处理好加强自身修养和干好工作的关系,在干事创业、公道处事中树立组工干部新形象
组工干部树立新形象,首先是对个人品行修养的要求,要求个人清正廉明、严以律己。但这只是最基本、最起码的要求,好的新形象要求不仅有好的个人修养和品行作风,还要有好的工作,在各项工作中体现聪明才智,发挥表率作用,做出优异的成绩,为一个地方的发展做出大的贡献。新的形势对组织工作提出了更高、更严格的要求,推进党建和组织工作的改革创新,加强和改进党建组织工作,比以往任务更繁重、工作更艰巨,需要组工干部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能力,改进作风,想干事、会干事、真干事,干出成绩、干出水平、干出效益,以服务发展、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优异成绩展现新时期组工干部的良好形象。评价组工干部的工作,既要看是否扎实努力,干出过硬的实绩,更要看能否在组织工作中坚持公道处事,在选人用人时始终做到公平公正,选拔出真正让群众满意、能够为人民造福的干部。一定意义上讲,坚持公平公正,比工作做出大的成绩更重要、也更关键。如果处事不公道,个人再清正,工作再有成绩,群众也不会认可。对组工干部来讲,正派始终是和公道联系在一起的。在组织部门工作,就得要把公道处事、公正用人摆在第一位。没有了公道,正派的形象也树不起来。组工干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必须严守组织人事纪律,不能拿原则作交易,在用人上搞不正之风。把自己掺进去、用人上搞亲亲疏疏不对,只管个人清白、不坚持原则,置身事外、独善其身同样也不对。在组织部门工作,不能把自己和选人用人撇得很清。把每个人放到合适的位置,公平公正合理地使用好每个党员干部,是组工干部的一种责任,一种追求,也是一种本份,既是组工干部工作的最高标准,也是最低要求,必须始终不渝地坚持。
处理好慎言、慎行、慎交友和主动广泛接触干部群众的关系,在密切联系群众中树立组工干部新形象
组工干部的形象,不能是高高在上、脱离群众的形象。组织工作地位、作用重要,社会关注度高,组工干部很容易成为社会上一些人拉拢腐蚀、打探消息的对象,因此各级对组工干部有严格的组织人事纪律要求,要求组工干部作风严谨、保守秘密,尤其要言行谨慎,交友慎重。这些要求对组工干部非常必要,也是必须坚持的。但严谨保密不是封闭自己,限制正常的人际交往。在严格的组织纪律约束下进行社会交往,对组工干部来讲是一种考验,也是一种能力。在日渐开放的社会中,这种能力必须要强化、适应,这也是新形势下组织工作事业发展的需要。组工干部既要善于接触党政干部,还要善于接触其他各个行业、各个层次的群众。只有在与社会上形形色色人物的交往中既大胆接触,又洁身自好、不出问题,做到“两不误”,才能不断增强自己的抵抗力、免疫力。不能因噎废食,固步自封。个人只要一身正气,走到哪里也不怕。有些组工干部在组织部门工作没有问题,但一到经济岗位或其他掌握钱权物的岗位却出现了问题,甚至走上犯罪道路,教训是非常深刻的。打开门、走出去,深入基层,接触群众,还是各级组织部门对组工干部的重要要求。只有积极主动地接触干部群众,才能更加深入地了解干部,更客观、更全面地听取群众的意见,加深与干部群众的感情,才能使我们的组织工作更合乎实际、更有亲和力。工作中要接触干部群众,工作之外也要广泛联系。让群众亲近,群众才能亲近我们。有时候工作之外接触干部群众,比在机关少数人中考察座谈了解干部更直观、更真实,也更准确。最近李源潮部长提出,组工干部要树立可信、可靠、可敬、可亲的形象。在可亲的基础上做到可信、可靠、可敬,是新时期组工干部形象的更高境界和要求。不能因为追求可信、可靠、可敬而疏远群众,怕见群众。从这个角度上讲,必须揭开笼罩组工干部的面纱,打破神秘化,让组工干部真正回归社会、回到群众中去。
处理好用制度选人和由人来选人的关系,在大胆负责地履行职责中树立组工干部新形象
变以人选人为以制度选人,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目标和方向。我们党在长期的用人实践中,不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总结形成了一系列选人用人的制度和程序规定,在规范干部工作、正确选人用人、防止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解决“少数人选人、在少数人中选人”问题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再好的制度也要靠人来执行,离不开人的作用。而且制度建设是一个长期探索实践的过程,目前的一些制度或程序规定确实存在不够完善的地方。如果机械化操作,只是照搬照抄地执行这些制度、程序,即使具体操作再公平再公正,一些不该用的干部可能用了起来,好干部也可能发现不了、用不起来。因此,在遵守和落实好现有各项制度、程序规定的同时,还要重视发挥人的作用,发挥组织部门、组工干部的主观能动性,认真负责地推荐和考察干部,替党委把好选人用人关,在用人上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努力把岗位安排给最合适的干部、把干部安排到最合适的岗位。这也是各级党委赋予我们组织部门的重要责任。要树立组织部门、组工干部对选人用人真正负责任的形象,在坚持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大胆负责地履行好这一责任,不能怨天尤人,把责任推给制度、推给群众、推给同级党委,更不能借制度之名、行一己之利,在选人用人上钻制度的空子。有了这种大胆负责的态度和精神,才会去积极探索创新,不断改进完善现有的制度,在改革创新中抓好制度落实。
处理好钻研业务与开阔视野和知识面的关系,在了解熟悉经济管理、紧贴服务大局中树立组工干部新形象
李源潮同志提出,要用面向世界、服务全局、历史进步和创新发展四种眼光来认识、谋划、研究和推进组织工作。组织工作的作用和价值,主要体现在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的力度、水平和效果上。“高度决定视野,角度改变观念”。站得高、看得远,才能把事情干正确、干到位,不走弯路,不多费功夫。组织工作一定要防止“部门化、业务化”的倾向,从全局上、战略上来思考和把握,这是组织部门、组工干部讲党性的重要要求。组工干部如果长期拘泥于业务,容易形成思维定势,思路会越干越窄。要拓宽视野,扩大知识面,了解和把握国情、省情、市情、民情,熟悉发展情况,培养开放的眼光,树立开放的形象。对市情民情了解得细,工作的方向和力度也会把握得准。既要了解面上的发展情况,还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一线,考察接触水深火热的经济发展现场,深入了解“点”的情况。真正到了现场,到了基层,对干部的考察了解可能会更全面,对组织工作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也会更深刻。从更高的标准来要求,组工干部特别是从事干部工作的同志还要学经济、懂管理。只有熟悉经济社会管理工作,提高自己的综合分析能力和大局把握能力,才能学会从经济社会管理的视角去考察和识别干部,才能更好地对干部本人负责、对发展负责,选准用好每个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