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工作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践探索
发布时间:2009-02-25 11:23:00 访问次数: 中共湖南省东安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尹玉林 信息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科学发展观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我们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探索、科学谋划组织工作创新,为“推进富民强县、构建和谐东安”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一、探索干部选拔的新机制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落实注重品行、科学发展、崇尚实干、重视基层、鼓励创新、群众公认和“三个不吃亏”的用人导向,积极探索干部选拔的新机制。一是公开选拔。适当放宽公开选拔的参选条件。敢于突破年龄“杠杆”、资历“台阶”、学历“限制”、性别“规定”等条条框框的束缚,根据实际需要,科学合理地确定参选条件,扩大选任范围,为更多的人发挥聪明才智提供机会。跨县区聘请考官。面试考察时,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作出全面、客观的考核评价,防止考官评分不准、打人情分、印象分,从而使公选结果最大限度地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阳光”操作。及时公开职位、条件、程序、成绩、结果,以确保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真正使选拔的全过程置于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之下。2007年,公开选拔16名科技副乡镇长,从应届大学毕业生中招考了12名乡镇公务员。2008年,公开招考了20名乡镇公务员(其中面向村干部队伍定向招录了2名)、6名社区党委书记和20名社区工作人员。二是基层选拔。县委规定,县直部办委局主要领导缺位原则上从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中补充,从基层选拔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到县机关任职或挂职,有计划地从优秀大学生“村官”和优秀村干部中招录公务员,激发广大干部安心基层干事创业的内在动力,改变党政机关干部来源单一、经历单一的状况,在优势互补、劣势互避中优化机关干部队伍结构,始终保持党政机关的生机和活力。2007年来,共有13名长期工作在乡镇的正职调入县直重要岗位上来,其中5人就任县直单位正职,有20余名乡镇副职或一般干部交流到县直单位。三是内部竞聘。积极推行党政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制度,完善了具体操作方法,尽力避免出现简单以票取人、程序不够规范、少数人拉票等问题。2008年3月,县公安局机构调整竞聘上岗工作,设置79个岗位,共有137名干警参与竞争,分笔试、测评与推荐、演讲与面试、体检、组织考察等五个程序进行,整个竞聘工作坚持社会监督与纪检监督相结合,并实行全程摄像监控,特别是在演讲与面试环节,全部聘请市外资深专家当评委,避免了人情等因素的干扰,确保了公开、公平、公正,社会各届反响很好,没有出现一例竞聘工作的信访件。
二、探索干部培养的新路子
坚持解放思想,不断拓宽视野选人,搭建工作平台,通过多种途径培养,增强干部科学发展的能力。一是基层一线培养。引导和鼓励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去,选派党政机关年轻干部到农村、企业、社区去,多方创造条件,为他们施展才华、干事创业提供帮助和服务。大力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到2013年,力争现有村级领导班子成员中至少有一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逐步达到45岁以下的村干部都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开设经济管理、农业技术、畜牧兽医等三个专业,学员的学费由县、乡(镇、场)两级财政共同负担。2008年,选聘了9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招考20名公务员到乡镇工作、20名工作人员到社区工作,选派36名年轻机关干部到农村任村党支部第一书记,选派162名乡镇干部驻村工作,让他们熟悉基层工作,经受急、难、险、苦工作的考验,丰富基层工作经验,增强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交流轮岗培养。让长期扎根基层的干部“浮”上来,让优秀年轻机关干部“沉”下去,实现干部交流轮岗的常态化、制度化。全县70%以上的中层干部进行了交流或轮岗,促使他们在多个岗位经受锤炼培养,不断增加阅历,丰富工作经验,激发了队伍活力。三是学习实践培养。2007年,我县在深圳建立了干部培训实践基地。先后从基层挑选50余名实践经验比较丰富的后备干部到县直机关跟班学习,选派20余名德才兼备、有培养前途的干部到到上级机关和浙江、山东、深圳等经济发达地区挂职学习,组织200余名干部到沿海发达地区考察学习。通过学习实践,使他们开阔了视野,积累了经验,增强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探索发展农村党员的新模式
我县大力实施农村发展党员“7135”工程,即每年“七一”前后,高质量发展一批35岁以下的农村优秀青年入党,每年农村发展35岁以下青年党员的比例达到农村发展党员总数的70%以上,到2010年底,全县农村党员中35岁以下的青年党员达到2500名以上,力争每个村至少有3-5名、各村“两委”班子至少有一名35岁以下的青年党员。目前全县农村35岁以下的党员2397人,占15.4%,初步做到了平均每个村有4名35岁以下青年党员。在实施“7135”工程过程中,我们进行一系列地探索,进一步增强了农村发展党员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一是实行双推一考。实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双推一考”制度。双推,即由村支部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推荐优秀村民,由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对象;一考,即考察推荐人选的品德修养、政治素质,看他们是否达到了一个积极分子的要求,看他们是否具有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看他们在农村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怎样。实行“双推一考”制度,酝酿讨论决定入党积极分子,扩大了党员群众的参与面,把发展党员工作的“关口”前移,从源头上把好了农村入党的“第一关”。二是推行两次票决。为减少和杜绝“人情”、“面子”等因素的干扰,使党员的民主意愿得到真实表达,改变过去举手表决时清一色“一致通过”的现象,近几年在农村发展党员工作中,全面推行了支部大会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时无记名投票表决的办法,票样设赞成、不赞成和弃权三栏,参加支部大会的党员一人投一票,现场投票、唱票、计票和监票,赞成票超过到会的有表决权党员的二分之一的方可通过。近三年,全县508个农村党支部全部推行了票决制,拟接收预备党员1391名,实际接收1376名,未通过15名,有7名预备党员在支部大会上因票数达不到而被延长了预备期。三是有效落实责任。坚持把“7135”工程纳入“三级联创”的重要内容,建立了严格的工作责任制,重点明确“两级组织、三个责任人”的职责,即明确乡镇党委、村党支部,乡镇党委书记、组织委员和村支书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职责,乡镇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组织委员为具体责任人,村支书是直接责任人,将此项工作纳入乡镇党委、村党支部年度工作目标,与考核奖罚相结合,考核结果并作为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及班子届中、届末考察、年终考核的重要指标。此外,还明确乡镇党委班子其他成员的职责,要求他们分别挂钩联系2-3个支部,定期到自己联系的支部指导、督促工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建立了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对违反《党章》、《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吸收党员,突击发展党员,弄虚作假,致使不符合党员标准的人进入党员队伍的,根据错误的性质和程度,对有关领导和责任人采取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等办法进行责任追究,情节严重的,依法严肃处理;对新发展35岁以下党员达不到规定比例和要求、党员近亲比例占1/4以上乡镇党委、村党支部负责人进行预警谈话;凡两年没发展党员的村,对村党支部进行黄牌警告;出现无正当理由三年以上没有发展党员的村,对村党支部书记给予免职处理,所在乡镇党委、村党支部不得评为“五好”乡村党组织,乡镇党委书记、组织委员不得评先评优,乡镇党委同时向县委作书面检查;对当年未发展党员村数达二分之一以上的或两年未发展党员村数达三分之一以上的乡镇党委给予通报批评。“两级组织、三个责任人”机制的建立和落实,解决了过去农村发展党员工作的随意性和责任落空化问题,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常抓不懈的农村发展党员工作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