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6-11-10 11:24:53 访问次数: 未知 信息来源:《人民日报》
要使公道正派成为组工干部最鲜明的形象特征,除了依靠组工干部的主观努力,还需要建立起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机制,靠机制管人理事,靠机制激励约束,靠机制监督保障,把公道正派长期不懈地坚持下去。
确立正确的用人导向。要守原则、讲公道、扬正气,明确“四个坚持”,做到“四不提拔”,即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坚持用严格的程序选人,坚持用改革的办法选人,坚持用群众公认的人;跑的、要的不提拔,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提拔,公认度低的不提拔,拉票争官的不提拔。真正把身体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根本标准,把十六大提出的“形成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领导层”作为根本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大力选拔那些政治坚定,有真才实学,肯干事、能干事、干成事、干好事,不事张扬、不跑不要的干部,旗帜鲜明地鼓励开拓,支持实干。对那些责任心不强、不干实事、工作没有起色的,该调整的一定要及时调整;对那些心思不用在工作上、热衷于搞内耗或者跑官要官的,不仅不能提拔使用,情节严重的还要严肃处理。
坚持用改革的办法选用干部。通过加大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力度,坚持公道正派的原则,进一步形成人尽其才、人才辈出的局面。一是加大公开选拔的力度,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二是积极探索实行“票决制”。今年初,中共河南省委七届四次全会采取“票决制”调整干部,把表决的对象由中央要求的省辖市党政正职扩大到省直单位、省管高校的正厅级领导干部,这一举措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三是积极推进干部轮岗交流。新提拔任职的党政领导干部原则上都要进行轮岗交流。四是建立干部能上能下机制。对不称职、不胜任现职的干部及时调整,进一步疏通干部“下”的渠道。五是强化干部任期意识。尤其是要保持县(市、区)党政正职的相对稳定,促使干部扎根基层、奉献基层,防止短期行为。同时,还要进一步完善民主推荐制度,改进干部考察方法,真正用公道正派保证改革的方向,用改革的效果体现公道正派。
靠制度规范组工干部行为。制度建设十分重要,制度具有根本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要通过建立健全制度,使组工干部明确岗位职责、掌握工作标准、严守工作纪律;规范组工干部的日常行为,使组工干部知道哪些可以做、哪些不可以做,应该怎么做、不应该怎么做。近年来,河南省结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组工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干部队伍宏观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推行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的实施意见”等60多个文件。
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寓监督于管理之中,以监督促进管理,从而切实地把公道正派的要求落到实处。一是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通过定期谈心、谈话诫勉、函询回复、述职述廉等手段,使监督约束经常化,并注意把组织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信访等部门的监督结合起来。二是强化对组工干部的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内外结合、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结合的监督制约机制。本着对同志负责、对党的事业负责的态度,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该采取组织措施的坚决采取组织措施。三是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管理。尤其要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把监督的关口前移,变注重事后检查为强化事前、事中监督,变被动督查为主动防范,变亡羊补牢为未雨绸缪,把普遍检查与重点抽查结合起来,把上级检查与自我检查结合起来,使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经常化、规范化。积极实行干部推荐责任制、干部考察责任制、干部任免决策责任制,落实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作者系中共河南省委副书记、组织部长 陈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