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地区组工干部更要增强“六种意识”
发布时间:2008-09-02 14:33:00 访问次数: 佚名 信息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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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十七大精神,中组部在全国组织系统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组工干部是管干部的干部、管党员的党员、管人才的人才,所有组工干部要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作为民族工作部门的人事干部,我认为,少数民族地区或民族工作部门的组工干部更要增强“民族工作无小事”意识、学习意识、创新意识、执行意识、服务意识和自律意识,走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前列。
一、增强“民族工作无小事”意识
民族问题特别敏感,民族问题是关系发展和稳定大局的重要问题,民族工作十分重要。做好民族工作的关键是少数民族干部选拔培养,少数民族干部是党和政府联系少数民族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是做好民族工作、解决民族问题的重要力量。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的状况,直接关系到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民族地区的贯彻执行,关系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坚持和完善,关系到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和繁荣。民族地区的组织部门应该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民族干部工作的重要性,始终把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作为一项管根本、管长远的重大战略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民族地区组工干部要增强“民族工作无小事”意识,努力造就一支德才兼备,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坚定地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维护民族团结的高素质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
二、增强学习意识
少数民族地区组工干部大多数来自民族地区,由于历史原因,少数民族地区基础教育比较落后,教育水平偏低,少数民族干部受教育程度有限,文化水平相对差一些。当今时代是一个知识经济时代,世界正向着生产发展高科技化、知识发展更新化、信息发展网络化、全球一体化的方向前进。这些都必然要求少数民族地区组工干部必须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挤时间学习,珍惜业余时间学习,不断完善和优化知识结构,努力提升政治素养和自身素质,使自己成为“学习型”和“知识型”的组工干部,以适应不断发展着的时代需要。一方面,要加强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七大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科学发展观和党章的学习,学会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来认识、分析解决问题;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党的民族政策法规和组工业务知识的学习,如《民族区域自治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人才学、领导科学、管理学、政治学、社会学等, 全面掌握组织工作的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从不同角度给组织工作提供方法指导,此外,要加强对经济、科技、法律等方面新知识的学习,做到与时俱进,适应发展迅速、竞争激烈、日新月异新形势的要求。总之,少数民族地区组工干部要通过扎实、系统的学习,使自己在业务知识上实现更专、提高知人善任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创新能力等,努力成为组工业务的行家里手和各项工作的“多面手”。
三、增强创新意识
民族地区大多地处偏僻、信息闭塞、观念相对落后。进入新世纪新阶段,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发展,民族地区的组织工作面临着诸多的新情况、新问题。如何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就需要民族地区的组工干部要破除按部就班、循规蹈矩的思维和行为习惯,切实解放思想,增强创新意识,要以创新的精神、创新的思路,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少数民族地区组织工作的新规律、新方法、新手段和新途径。既要继承和坚持已有的成功经验,又要在新的实践中积极探索、大胆创新。要把调查研究作为推进工作的基本方法,不断深入基层和群众,找准创新的突破口和着力点,要从少数民族干部选拔机制、党员管理方式、教育培训、活动方式、自身建设等各个方面大胆探索,不断推进组织工作观念创新、工作创新、内部管理机制等的创新,才能较好地发挥组织工作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组织保证作用。
四、增强执行意识
执行力是组织工作的生命力,也是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内容和具体体现,提高执行力事关发展大局、事关群众利益、事关组织部门形象。民族地区的组工干部不仅要全面理解、熟练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民族政策法规,更重要的是增强执行意识,要严格按照上级的部署,有组织、有布置地围绕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开展组织工作,把组织工作纳入到发展的整体大局中去思考、去谋划,围绕既定目标任务,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提高工作质量,把精力投入到抓落实中,提高组织工作效能。组工干部应成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忠实实践者,真正把那些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能为群众办实事的优秀干部选拔各级领导岗位上来。
五、增强服务意识
我们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管党员的党员,管干部的干部,组工干部更要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注意时刻摆正自己同人民群众的位置,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作为民族地区的组工干部,服务的主要对象是少数民族干部,更要把“关心人、爱护人、凝聚人、感召人”的服务理念体现在精神上,落实到行动中,热情真诚地为广大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人才做好事、为各族群众办实事,带着感情帮助少数民族干部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把组织部门真正建设成为“党员之家、干部之家、人才之家”, 使各族群众感到“家”的温暖,树立良好的组工形象。
六、增强自律意识
组工干部掌握着干部的考察、选拔、任用等权力,经常会经受权力关、金钱关、人情关的考验,遭遇许多“糖衣炮弹”的袭击。因此,组工干部更应该廉洁自律,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要严格遵守“组工干部六个不准”等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要严格按原则办事,按政策办事,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不给任何歪风以机会,在工作中做到公道正派,确保权力的正确行使。作为民族地区的组工干部,处在经济发展水平低,人民不富裕的环境中,更要深切体会群众的疾苦,慎用手中的权力,多做富民、护民的好事,坚决不做损民、害民的贪赃枉法之事,塑造一名优秀组工干部的良好形象。
(湖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人事处 龙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