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组工干部的素描像
发布时间:2008-09-23 09:04:00 访问次数: 佚名 信息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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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树组工干部新形象”学习实践活动,正在全国组织系统如火如荼的开展,身为一名从事组织工作建设10多年的老组工干部,笔者认为,组织部门特殊的岗位和使命要求组工干部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树组工干部新形象”学习实践活动中,不断地加强自身素质建设,至少应具备四条“生命体征”:
有识人的慧眼,善识“三种人”。 人们常说“慧眼识才”。组工干部要准确识人,必须练就一双“火眼金晴”,在识人察物时,做到不夸大、不拔高、不掩过,用全面的、发展的眼光评价干部、识别干部。一是善识不事张扬的“实才”。要放宽选人用人眼光,既要看“热点”,又要看“冷点”,既要看重要岗位,又要看平凡岗位,不光要听他们说的,更要看他们干的,善于把那些不爱表功,热衷做事且能干成事的干部挖掘出来,委以重任,决不让老实人吃亏。二是善识锋芒未露的“潜才”。要用发展的眼光看干部,善于从谋事的思路、干事的态度、成事的环境来看干部的潜力,把那些蕴藏潜能的干部及时挑选出来,安排到急、难、险、重工作中,多岗位培养锻炼,使之人尽其才。三是善识投机钻营的“歪才”。要有敏锐的洞察力,善于从对人对己、对公对私、对内对外、对上对下的不同态度上洞悉干部的品行,对那些表里不一、媚上欺下,不热衷于做事,而热衷于拉关系、走门子的干部,坚决不予推荐提拔,决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
有灵敏的聪耳,能听“三种音”。“兼听则明,偏听则暗”,组工干部要准确识人,必须畅通言路,善听。一是勤听“大众之声”。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干部的优劣和是非,群众看得最清楚,也最有发言权。组工干部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注重社会公论,真正把群众满意不满意、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作为判断选拔任用干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群众做评委,让群众当伯乐,切实提高透明度,选拔出真正让群众公认和拥护的干部。二是慎听“个别之词”。“一千名观众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对一个人的评价,难免有不同的看法。对考察过程中出现的“杂音”,要慎重对待,妥善处理。一方面要作深入调查,广泛了解,切忌偏听偏信,只见树木不见森林;一方面要从中听取“真知灼见”,发现掌握在少数人手中的“真理”,避免因干部敢于坚持原则遭致“众口烁金”及做老好人、“和稀泥”现象,导致识人不准,选人不当。三是细听“弦外之音”。由于多方面的原因,现在的干部考察有时难以听到真话,“哪个背后不说人,哪个人后无人说”,因此组工干部要做有心之人,善于从社会的议论中、牢骚里,从座谈对象欲说还休的发言中,一味回避的讲话里,听出“弦外之音”,进而找准突破口,发现真相,避免干部考察失真。
有挺直的腰板,敢讲“三种话”。面对各种诱惑和压力,组工干部要能够保持头脑清醒,立场坚定,稳得住自己,不为私心失节,不为私利失态,不为耍权失德。一是关键时刻能讲真话。在推荐干部时,能出以公心,举贤荐能,大胆推荐提拔那些德才兼备的人。在考察干部时,成绩要说足,问题也要讲透,原因更要说明;在调查处理干部时,要敢于过硬,触及矛盾,把问题弄清、弄准、弄实,不徇私情。对干部看法和使用意见不一致时,尤其是干部受到不公正对待时,要敢为干部说公道话。要敢于发表自己的观点和看法,不人云亦云;敢于坚持正确的主张和意见,不随波逐流;敢于客观地反映一个干部的真实情况,不掺杂私杂念,真正做到公正地评价干部,准确地推荐干部,合理地使用干部。二是面对歪风敢讲狠话。对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的干部,要敢于严词拒绝,迎头痛击。对违反《干部任用条例》的行为要敢于大声喊“停”,坚决制止,敢于同歪风邪气作斗争。三是待人处事会讲敬话。组工干部不能以位高权重恃权傲物,时刻要保持谦虚谨慎的作风,不乱拍板,不乱表态。对群众态度要和蔼,不高高在上,不颐指气使;对同事谦恭礼让,不争气斗狠,做到立功不邀功,让功不争功。
有宽广的胸襟,做到“三宽容”。“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组工干部担负着选贤任能的责任,要有“大肚能容,容天下难容之事”的容才之量,能够容人、容物、容事,做到惟才是举。一是要容人之能。组工干部要甘为人梯,甘当“铺路石”, 对“口味”不合者不存偏见,实事求是地对待每一个同志的是非功过,坚决不搞“武大郎开店--不用个高的”,对人才的成功有嫉妒心理,生怕别人超越自己而去抑制人才。要自觉把为党和人民选贤任能看作一种责任,用宽广的心胸去接纳干部,用火热之心去关怀干部,用“体察入微”之心去选用干部,唯如此,方能不辱使命。 二是要容人之过。金无足赤,人无完人。量才用人时,要“不求其备,不以小疵掩其大德”,对有“缺点”者不抱定见,不能“一叶障目,不见泰山”,因微小的瑕疵而忽略碧玉的光彩,能给人改过的空间。三是要容人之异。既要能容其“异见”、“异行”,又要能容其“异己”。凡人才大都有棱有角,特立独行。我们决不能惧怕这些“棱角”,使其才不得所用,甚至横加糟蹋。当这些人受到不公正的评价或待遇时,我们还要有惜才之德,护才之勇。对于“异己”之人,我们更不能抱个人好恶恩怨,而加以排斥、刁难。(董顺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