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工干部要有如水的品格
发布时间:2008-09-27 16:32:00 访问次数: 中共桓仁满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马文丽 信息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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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善若水”语出老子《道德经》,意思是人之品行的最高境界就像水的品性一样,宁静淡泊、谦虚务实、虚怀若骨。组工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更应以水为范。
一、要有宁静致远,淡泊明志的品格
组工干部要静得下心来,保持内心的安宁,不为名利得失困扰,不受进退留转影响,做到欲处不欲,闹处不闹,躁处不躁。一是摆正位置,保持平常心。组工干部要时刻保持一颗平常心,以平常心态对待周围一切,把提高自身素质看得重一些,把进退留转看得淡一些,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常持这种心态,就不会对世事他人牢骚满腹,攀比妒忌。二是淡泊名利,保持警醒心。淡泊名利对组工干部尤为重要,要正确看待自己、正确看待组织、正确看待别人;要有所为,有所不为,有所好,有所不好;要明是非、知荣辱、辨善恶、分美丑,一日三省,时常反思,思想上不打擦边球,行动上不碰高压线,把个人兴趣、爱好、欲望等,严格控制在时代的道德范围之内,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在工作、生活、社交中坚持言行如一、表里如一、始终如一,时时处处坚守高尚的道德情操。要牢记“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道理,“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要正确把握人生,真正把精力用在学习上,把时间花在工作上,树立远大志向,不为名利所动,不为浮华所惑,始终保持物利两忘的淡泊心态,努力做到宠辱不惊。三是甘为人梯,保持奉献心。组工干部只有具备无私奉献的精神、淡泊名利的胸襟、甘为人梯的思想,才能达到宁静致远的境界。要从党的工作大局出发,正确对待个人的名利、地位,不计较个人得失;要脚踏实地,扎实工作,在工作中讲奉献,讲境界,讲风格,多做贡献;要善于调整心态,不仅甘当绿叶,而且要使自己成为一片最好的“绿叶”,将“红花”衬托得更加鲜亮。
二、要有谦虚谨慎,求真务实的品格
谦虚谨慎、求真务实是党员干部应有的品质,也是成就事业的保证。组工干部做求真务实的表率,就要学习水甘居下位的品格,立身处事,时刻保持谦虚谨慎的态度,求真务实的作风。一是摒弃浮躁。浮躁是作风不实的表现,是组工干部健康成长的大敌。浮躁之风不除,求真务实就会成为一句空话。一个人不论水平多高,能力多强,一旦沾沾自喜,心浮气躁,甚至骄傲自满,就是落后的开始。摒弃浮躁,就要培养谦虚之德,胜不骄、败不馁,能够在鲜花和掌声中看到自己的不足,在困难和挫折面前看到希望的曙光。加强实践锻炼,乐于接受困难,主动迎接挑战,不怕误解和委屈。不去“热闹”的地方,不交“热闹”的朋友,少一些应酬,多一些实事。二是任劳任怨。组工干部选择了组织工作,就是选择了一种道德要求高、责任意识强的神圣职业,就要时时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要以身作则,发挥带头作用;要严以律已,始终牢记“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要默默无闻,不表功、不炫耀;要任劳任怨,脚踏实地,不畏艰苦,舍身忘我,心无旁骛地做好工作。三是严谨务实。“组织工作无小事”,组工干部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严肃对待工作,认真坚持原则,准确把握政策,严格办事程序。在任何时候,做任何事情都从实际出发,尊重事实,尊重客观规律。在实际工作中注重调查研究,掌握实情,用改革的精神和科学的态度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寻求新对策,不断提高工作水平。要实事实干,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雷厉风行抓落实,持之以恒抓到底,干一件事,成一件事。对待工作中的成绩和失误,要客观公正地分析,勇于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承担责任,不揽功、不诿过。以实实在在的工作,创造实实在在的业绩。坚决克服漫不经心、粗枝大叶等不良行为,认认真真、扎扎实实地做好每一件事,兢兢业业、精益求精地完成好每一项任务。
三、要有虚怀若谷,海纳百川的品格
组工干部是党员干部的排头兵,要有虚怀若谷的胸怀,海纳百川的气魄。一是宽容。宽容是一种品格。唯厚可以载物,唯宽可以容人。一个斤斤计较的人,难以发现别人的长处优点,一个自命清高的人,难以与人合作共处。量小失友众,度大聚群朋。组工干部要做一个大度大方大气的人,生活中分清大是大非,待人接物大方得体,处世为人大度大气。努力做到同事之间开诚布公,相互信任,在共同目标下求合作,在相互信任中求发展。二是诚恳。学会尊重人,诚恳待人。“诚”意味着真心付出,而不是虚情应对,意味着带着深厚的感情去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和问题。要善于平等待人,善待别人等于善待自己。不论什么职业、职务高低,人格上都是平等的,不尊重和不平等待人,就无法形成健康的人际环境,难以创造宽松的工作氛围。要不断提高诚信度,增强亲和力,让服务对象真正感受到“家”的温暖和“家人”的亲切。三是热心。热心是干好工作的前提,组工干部要牢记宗旨,乐于助人,时刻注意为他人着想,真诚地为他人排忧解难;要牢固树立群众第一的观点,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要热心为干部、为党员、为人才服务。要把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作为工作的基本准则,坚持群众利益高于一切,把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准,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