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发布时间:2009-03-03 10:43:00 访问次数: 胡长君 鲁文杰 谢厚国 信息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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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宜城市自90年代初开始开展实绩考核工作,早期是全省试点单位之一。近几年来,我市紧紧围绕体现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坚持“以实绩论英雄,凭实绩用干部”为“总抓手”,加大实绩考核工作探索、创新和实践力度,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我市实绩考核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是合理确定发展目标,构建实绩考核体系。我们根据各地各单位职能职责情况,将全市92个纳入实绩考核的单位划分为七个赛区,并分赛区制定实绩考核目标,力求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体现特点。各单位根据本单位业务工作要求对单位职能职责目标进行量化细化,分解落实到班子成员及科室,具体到人,实行百分制考核。同时,对当年获得地厅级以上表彰的予以加分,激励争先创优,鼓励各单位在全国找标杆、全省争位次。
二是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完善实绩考核办法。重点把握目标论证、日常监控、年度考核、民主评议、结果审定等五个环节。在实绩目标的论证环节,及时组织和吸收有关熟悉经济、社会发展和党建方面工作的人员参与年度实绩目标的论证工作,并重点把好目标设置的先进关、目标体系的整合关、考评办法的可操作关,增强实绩考核指标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实用性。在实绩目标的日常监控环节,重视实绩目标完成情况相关数据的收集、整理和运用工作,健全25个监控部门参与的实绩考核监控网络,建立招商引资等重要事项督导通报制度、实绩考核档案记实制度等,实行规范化管理,确保扣分有理、考核有据。在实绩年度考核环节,制定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的考核方案,规范实绩目标考核程序,合理组建考核组,培训考核人员,认真做好民主评议、票测、个别谈话、实地查看等项工作,并对监控单位和考核组的考核结果实行党政网公示制度,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准确、翔实可靠。在实绩考核的民主评议环节,对测评的内容、项目、评价标准、测评结果的计分方法等统一规范,提高群众评议和民主测评的针对性。在实绩考核结果的审定环节,实行实绩考核定等、结果运用统一审定制度,并提交“四大家”联席会审定。
三是树立奖优罚劣导向,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年初,我市按赛区对上年度实绩考核所得分值进行排序并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年度实绩考核结果排名赛区前20%,且实绩考核得分在100分以上、当年未被“一票否决”单位为优胜单位,其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优先纳入市委提拔重用的范围,并按“押一奖二”的办法对班子成员实行经济奖励,业绩突出的中层干部可以优先考虑提拔或重用。对当年实绩考核排名赛区最后一位且实绩考核得分少于90分的单位,为基本合格等次单位,减扣其领导班子成员50%的抵押金;对各赛区排名最后一位且实绩考核得分少于80分的单位为不合格单位,其主要领导原则上降职使用,一年内班子成员不得提拔重用、“评优”, 并扣除全部风险抵押金,单位不能“评先”。近几年来,我市在市区最醒目的3个地方树立标牌,把全市40个年度实绩考核优胜单位和3个落后单位名单进行公告,并拿出20-30万元对优胜单位进行奖励;还按实绩考核结果,先后提拔重用57人,调整交流12人,降免职5人,不断强化各级干部的竞争意识、责任意识和进取意识,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为推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快速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二、当前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实绩目标过多过杂,部分指标及赋分标准在设定上缺乏连续性。如镇(办、区)实绩考核目标涉及31项指标;市直单位实绩考核目标涉及17项指标,考核指标过多,导致工作重点不突出,失去了积极导向作用。还有部分指标及赋分标准在设定上缺乏连续性,如上年设为奖励分值的项目调整(降低),政策随意变动容易挫伤被考核单位工作积极性。
二是单位职能职责目标难以准确把握。目前市直单位实绩考核目标由共性目标及职能职责目标两部分组成,共性目标由全市统一制定,但职能职责目标则由各单位根据自身职能职责要求自行制定,由于各单位性质不同、业务职能不同,在职能职责目标制定上也千差万别,因此对其职能职责目标的审核上难以准确把握,只能对照上年完成情况,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及涉及部分单位监控指标进行审核,其单位制定的目标值高低难于准确界定。从每年考核的情况来看,各单位职能职责目标所扣分值很少,导致考核结果不能客观全面地反映其年度工作情况。
三是监控部门手段软弱,作用发挥不充分。现行实绩考核中绝大部分指标都由监控部门提供结果,许多单位为了推动自身工作,积极要求纳入实绩考核目标内容。但部分监控单位存在平时不管不督,年底一次性算账的现象,在年底提供考评结果时,没有体现出单位之间实际工作的差异性,而是抱着“不愿得罪人”的思想,对各单位监控考评结果所赋分值相差不大,没有充分发挥监控作用。
四是考核人员难固定,考核尺度难统一。由于考核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不能相对固定,在考核过程中掌握标准各自不同,造成考核结果差异,导致被考核单位有意见。并且在考核过程中,各考核组考核尺度存在一定差别,从而影响了实绩考核结果。
五是考核结果的转化运用还不够充分。实绩考核结果直接反映着领导班子的政绩,虽然在干部选拔任用、奖优罚劣等方面有所挂钩,但由于不能反映班子成员个体的政绩,一些不称职的干部难以通过现有的考核界定出来,考核结果难以作为干部奖惩升降的依据;由于考核后缺乏对表现优秀、实绩突出和正面典型的宣传,对表现一般、实绩一般的教育,以及对问题严重、影响恶劣的反面典型的剖析、惩诫,导致有些干部认为考核是无关痛痒的形式。
三、进一步改进和完善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造成上述问题的因素很多,既有主观、历史的原因,也有机制上的不完善。在新形势下,我们将积极探索和寻求新的手段和新的方法,丰富、完善实绩考核办法,以有效防止和克服考核工作存在的问题。
第一,要着眼于科学性、针对性,完善实绩考核目标体系,夯实实绩考核工作的基础。一是应当抓住本质,科学有效。要把那些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关键工作,纳入考核目标,以达四两拔千斤的效果。二是既要突出重点,又要兼顾一般,考核指标既要涵盖全面,既要制定短期年度项目指标,更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长期项目指标。三是要具有连续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既要有定量考核,也要对于一些不能定量或者难以定量考核的问题予以定性评定,达到充分调动干部群众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目的。
第二,要着眼于扩大民主、客观公正,创新实绩考核工作方法,提高考核工作社会公认度。一是提高实绩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建立健全实绩考核预告、群众举报、民意调查、群众“热线”、实绩公开公示等项制度,向群众征询意见;二是扩大知情群众的参与层面,采取问卷调查、召开评议大会、网上调查等方法,让更多的知情群众参与实绩考评当中来;三是增加民主评价内容,对一些难以量化的考核指标,整合到民意调查中,通过群众的满意度来分析评价;四是提高民主评议类指标的分值,重点是民主测评、民意调查、行风评议等,真正把群众的意见作为评价干部政绩的重要标准。通过在考核过程中加大群众评判、监督力度,确保目标责任制真正起到实效,发挥作用,使评为先进的理直气壮,中间层争先恐后,落后者心悦诚服。
第三,要着眼于考准核实,改进实绩考核监控、评估制度,促进实绩考核工作健康运转。首先,要加强考核工作队伍建设。按照实绩考核所需业务,建立一支素质高、业务精、党性强的考核工作队伍,形成持证上岗、业务培训、考核责任机制,并实行动态管理。其次,要建立和完善日常监控考评制度,用制度来规范平时监控工作。要和市委督查室、政府督办室搞好协调和衔接,就重点工作实施重点监控,定期通报,专项推进;要组织业务监控部门列出年度监控计划,就专项工作共同实施专项监控;要建好监控台帐,把平时监控结果量化打分,纳入到年终考核评价中。同时,成立实绩考核专家评估机构,对一些重要的工作及重大项目指标、政绩成本效益指标、难以评价的指标以及对真假政绩的识别等,组织业务专家进行分析测算评估,确保评价的实绩结果客观准确。
第四,要着眼于对干部的选、育、用、管各个环节,健全科学的干部考核结果运用机制,激励干部谋发展创实绩。实绩考核不是目的,最终目的是把实绩考评结果,同领导班子调整、干部选拔任用、职务升降、评优表模、奖惩及干部管理、教育培训等有机结合,并通过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实现运用考评结果制度化。对于考评结果的运用,可从以下四方面加以规范。一是制定奖罚制度,依据考评结果,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施奖惩,达到奖优罚劣的目的;二是依据考评结果,加强班子建设,调整配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做到以实绩论英雄,凭实绩用干部;三是依据考评结果,按缺啥补啥的原则,加强干部管理教育和培训,提高干部综合素质;四是及时公示考核结果。考核结束后,对干部实绩考核的结果在适当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并建立相应的反馈体系,让干部群众了解考核情况,使实绩突出的有一种成就感、荣誉感;实绩一般的有一种压力感、紧迫感;实绩较差的产生危机感。通过这些“银针”式措施,激励各级干部爱岗敬业,营造学赶先进、争创佳绩的良好氛围。
(作者分别系湖北省宜城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实绩办主任、电教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