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工干部的权力与责任
发布时间:2009-05-05 17:35:00 访问次数: 佚名 信息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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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权力是指特定主体因某种优势而拥有的对社会或他人的强制力量和支配力量。权力包含有“支配”和“强制”之意。
德国著名的学者马克斯韦伯认为,一个人或一些人在某一社会活动中,甚至是在不顾其他参与这种行动的人进行抵抗的情况下实现自己意志的可能性。组织部门的干部是党的重要部门的干部、是全体人民的公仆。组工干部的权力来自人民、服务人民、受人民的监督。胡锦涛强调: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广大组工干部能否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是能否应对金融危机挑战、经受住执政、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考验的一个重大问题。
选用干部是组工干部的权力所在、责任所系。正确行使权力,是党的事业顺利发展的决定因素。组工干部必须清醒地意识到,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人民是权力的所有者。权力只意味着责任、义务和奉献。权力越大,责任越重、义务越多、奉献越大。领导干部要摆正权力与责任的关系,切实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一是要为民用权,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行使权力必须牢记党的宗旨,把人民的利益摆在第一位。要出以公心、秉公选人,着眼长远,立足当前,发现、选拔、使用真正为人民服务的好干部,使人民群众从不断获得的实惠中真切地感受到党是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代表者。二是秉公用权,保证处事公道正派。组工干部是代表人民掌握、运用权力的,所以党和人民在赋予组工干部权力的时候,客观上就向组工干部提出了必须公正用权的要求。组工干部做到秉公用权,要出以公心,正确处理好公与私的关系。从而保证权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不谋求个人和小集团的私利。要严格按照党的原则和规定办事、看问题、办事情公道正派。坚决反对只讲面子、不讲真理,只讲感情、不讲原则,只讲关系、不讲党性的不良倾向。三是依法用权,经得起政策、规定的检验。我们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办一切事情都必须纳入法制的轨道。领导干部必须依法行使权力,严守领导干部的行为规范。领导干部的行为规范,除党纪、政纪、国法外,还有领导职责、领导原则、廉政准则等一系列规定和要求。领导干部只有据此行使权力,才能保证用权经得起历史的检验、群众的检验和政策法规的检验。四是审慎用权,尽量避免失误。关键是要发扬民主,慎重决策。决策是领导者行使权力的主要职责。凡是正确的决策,都是符合人民群众利益的,也是人民群众所欢迎的;凡是错误的决策,都有损人民群众利益的,也是人民群众所反对的。因而,任何决策都必须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扬民主,多做调查研究,使之能够更加符合实际,切合民意。五是廉洁用权,干净干事成事成大事。组工干部由于工作性质的关系,是不是的会有门庭若市的热闹,是不是的会有被人抬举奉承的镜头,是不是的会成为别有用心的人的腐蚀与进攻的目标。能否自觉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至关重要。组工干部一方面加强自律意识,另一方面要主动接受体外的监督与检查。让自己成为玻璃缸里的金鱼、阳光底下的裸露者,以此取信于群众,更好地推动面上的工作。(洪勤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