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严格执行“组工干六不准”制度
发布时间:2006-02-11 13:58:30 访问次数: 佚名 信息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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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发挥组工干部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带头实践“三
个代表”重要思想,桃源县严格严格执行“组工干部六不准”制度。制度明确要求组工干部
不准泄露组织工作的秘密;不准在干部考察考核中弄虚作假;不准接受礼金、有价证券和贵
重物品;不准借工作之便谋取个人私利;不准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和亲友谋取特殊照顾;
不准参与赌博。制度规定对违反“六不准”的组工干部一律严肃处理。同时,县委组织部还
派出了20名组工干部形象监督员,深入到全县各单位对组工干部执行“六不准”的情况进行
督查、监督,县委组织部每两周听取一次情况汇报,及时掌握情况,对违反“六不准”的组
工干部及时作出相应的处理。到目前止,县委组织部根据监督员反馈的情况已经对3名组工
干部进行了谈话教育,对1名组工干部作出了调出组工干部队伍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