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6-10-31 16:06:05 访问次数: 佚名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近段来,桃源县委组织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用和谐的理念指导当前组织工作。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选用干部,构建和谐的干部工作氛围。一方面,对公、检、法、司等部门单位抓解决职级待遇的干部的考察,坚持实行“三述二推三考”,即述职、述学、述廉,组织推荐、群众推荐,考学、考绩、考廉。另一方面,对新成立的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县城市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的班子配备,拿出了2名副局长、2名公司副经理名额实行公开选拔。对城市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调入,全部实行公开招考。
二、坚持以人为本,真情关心关爱党员干部,县委组织部围绕增进团结,激发活力有,充分发挥好“党员之家”、“干部之家”的作用。一是扶助特困党员。全县 名组工干部分别与 名特困党员结成了对子,从生活物资、生产启动资金、致富技能、就业信息等方面帮带,县委组织部下拨了6.2万元,帮助202名特困党员解决目前生活困难的问题。二是关爱基层干部。对长期默默无闻工作在贫困乡镇、边远山区的乡镇干部,实行高看一等、厚爱一层,从政治待遇、经济待遇上予以特殊关照。如近段时间,对5名在计育专干岗位上任职10年的乡镇干部、6名在司法所长岗位上工作8年的乡镇干部、15名派出所长均明确了副科级待遇。对贫困乡镇、边远山区的乡镇干部,交通费补贴人平增加100元。三是关心离退休干部。认真贯彻落实曾庆红同志在全国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讲话精神,高度重视老干部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近段时间,县委组织部、县委老干部工作局组织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党组织开展走访慰问活动。
三、积极组织开展“和谐创建”主题活动,整合构建和谐社会的力量。近段时间,县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和谐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围绕构建“和谐机关”、“和谐社区”、“和谐企业”、“和谐医院”、“和谐学校”、“和谐家庭”目标,从培育文明首先风尚、营造积极健康的思想舆论氛围,形成团结进取的工作局面着力,不断推进和谐社会的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