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党工共建的必要性
发布时间:2008-09-11 08:51:00 访问次数: 李秀文 信息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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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与工会联合开展“党工共建”活动,是“双组”建设的有效措施和良好机遇。可以说,这既是党建工作中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工会工作适应新形势发展的客观需要。为此,做好这项工作,“共”是前提,“建”是关键,“效”是目的。要不断增强工会组织的服务意识,不断发挥工会组织在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提升工会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为“党建带工建、工建促党建”做出新贡献。提高认识,明确方向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充分认识党工组织开展“党工共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一是要明确活动的重大意义。开展“党工共建”是科学发展、统领创新、“双组双建”的需要,是推动执政党和领导阶级共谋发展、共促和谐的重大举措。开展“党工共建”是坚持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社会主义特色工会发展道路的根本要求,是互相促进、资源共享、互相整合,形成合力的有效载体。二是要明确指导思想。“党工共建”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落实全总提出的“组织起来、切实维权”工作方针为指导,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工会组建工作为主线,以围绕全局、围绕职能、围绕作风、围绕形象为基础,以加强思想理论建设为根本,以打造高素质的党的干部、工会干部队伍为关键。逐步强化党工干部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逐步形成以党带工、以工促党、双向受益、共建共享、共同提高和双方组织共同发展的工作新格局。
结合实际,明确目标
只有细化目标要求,才能保证“党工共建”工作的顺利开展。“党工共建”要紧紧围绕当地党委的中心工作和工会职能职责,坚持以推动工会组建创新一流工作业绩为目标,以建立和完善“党工共建”机制和创新工作机制为动力,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工会组织先进代表性的重要作用。对此,要采取强有力措施,提供坚实的保障体系。一是分类指导,合力攻坚。针对地区经济发展情况要研究制定“党工共建”的工作重点,工作方案,措施要得力,关键抓好落实。要坚持“党工共建”与企事业单位改造、改组、改制同步推进、同步组建、同时发展,力争在非企“党工共建”活动中有一个新突破。这项工作各地要积极争取工商、地税、劳动、经委等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做到改制一家,完善一家,再造一家。在源头上把“双组”工作向外企、非企,向小门、小户、小厂、小店延伸和扩展。二是督促检查,推广典型。各级工会要继续开展百名、千名工建指导员下基层活动,在活动中抓典型、抓品牌、抓亮点、抓闪光点。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坚持求实、务实、落实的原则,深入职工、深入基层、深入非企、深入实际,办实事、谋实体,把“党建带工建,工建促党建”真正落到实处。三是规范运作,目标考核。“党工共建”活动要认真贯彻落实《企业工会工作条例》,全面推进基层党工组织的规范化建设。要制定硬件指标,软件规划,每季或半年对党工工作要实行同步督查、考核、表彰奖励。各地、各单位要切实理清发展思路,制定发展规划,落实发展措施,实现发展目标,不断增强党工组织自我发展、自我组建的能力。
加强领导,分类指导
一是思想上重视,“党工共建”活动必须要纳入本地区、本单位总体规划之中,摆上工作部署的重要议事日程,放在工作重中之重的任务来完成,实行党工组织“第一责任人”负责制,不断增强基层党工组织的号召力、凝聚力、影响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二是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成立地区或地方党委组织部长任组长、工会主席任副组长的强有力“党工共建”领导班子,协调督促。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的工作运行机制。三是活动创载体。把开展“党工共建”活动要放在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来抓。努力提升“党工共建”的档次和品牌。四是建立健全“党工共建”制度。1.建立责任制。把开展“党工共建”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个领导成员和责任人,形成齐抓共管、双向互动、互促互助、合力共建的工作新格局。2.建立研讨会制度。要大力开展党工建设的思想理论研究工作和调研工作,不断拓展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的空间,搭建“双组”平台,把工会组建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层次。3.建立培训制度。每年在区内外举办党工干部参加的一至二期培训班,加强学习业务、提升素质、锻炼才干、推进工作。4.建立信息交流制度。要经常总结各地先进工作经验,推广典型。通过党报党刊和“工运简报”,不定期刊载“党工共建”工作情况。5.建立工作例会制度。每季召开一次联席会,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着力解决党的建设和工会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6.建立督促检查制度。“党工共建”领导小组要经常下基层了解活动情况,及时督查,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协助基层解决“共建”中的实际问题。7.建立舆论宣传制度。要加大对“党工共建”活动的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党报、工会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体,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努力开创“党工共建”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