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民:论党内民主
发布时间:2008-09-18 13:41:00 访问次数: 高新民 信息来源:《中国党政干部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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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党内民主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热议之下,对中国共产党内部民主进行冷思考,是扎扎实实推进党内民主必不可少的基础性工作。本文拟从几个方面阐述党内民主的相关问题,力图说明在当今中国的条件下党内民主状况。
一、发展党内民主是当代中国社会历史变迁的必然产物
一般的说,党内民主属于非国家形式的民主。在西方,一个政党内部是否民主,通常只是该团体内部的事务,只要不违反国家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即可。但在中国,共产党内部的民主却是历史的逻辑与当代中国的政治体制、与国家层面的民主和社会民主联系在一起。
1.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伴生物——自下而上推进的民主发展路径
中国近代史上,曾有三次著名的民主浪潮。一是戊戌变法前后,有过短暂的传播民主思想的高潮,清末出现的短暂的宪政改革也与这次民主传播有一定程度的联系。二是辛亥革命前后,民主思潮一度高涨,是清王朝被推翻的重要原因之一。辛亥革命后甚至有过昙花一现的多党并存、政党内阁实践。三是新文化运动、五四运动前后,民主与科学的宣传达到一个高峰,中国共产党就是在五四运动后成立的。这三次民主浪潮,一方面确实引起了政治格局的变化。但是,另一方面,我们看到,历经几次革命,几乎每一个新的统治形成后,在短暂的民主火花之后又迅即回复到原有统治模式上来。无论是北洋军阀政府还是国民政府,其统治总不能摆脱旧有的封建统治模式,民主始终是中国社会的稀缺品。究其原因,归根结底,当时的中国毕竟是一个封建半封建经济占主导地位的社会,直到抗日战争前,现代性工业在经济成分中只占10%左右,分散的个体的农业和手工业占90%左右。(《毛泽东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430页)这种经济基础决定了近代民主形式难以在中国扎根。当然,经济基础并非唯一决定统治形式的因素,但当时的社会结构有利于专制模式的生存。三次民主浪潮的共同特点之一,就是推动民主传播的主体都是知识分子,传播路径是自上而下的,其内容以传播西方民主为主,社会底层群众对于民主基本处于冷漠状态。
但是,中国社会在最近半个多世纪、尤其是改革开放30年来发生了重大变化,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初步建立。在此基础上,出现了持续二十多年的民主发展势头。与前三次明显不同的是,此次民主浪潮首先发端于农村。伴随着人民公社的解体,农村自发地产生了村委会这一民间自治组织形式,其职能从最初维系社会治安演变为村民自治。这一过程是自下而上发展的,在得到全国人大肯定后成为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组成部分。这种自下而上的民主浪潮,被媒体称为“草根民主”——用词极其精确而生动。“草根民主”首先冲击的是党的领导的合法性(本文是在群众的心理认同意义上使用“合法性”一词,而非法律意义上的合法性)问题。某些农村居民所说的“村委会才能够领导我们,因为是我们选的”这一问题,就是群众依据自己的切身体验,本能地提出的典型的政治学意义上的合法性问题——尽管他们并不知道有这样的概念。应对这种考验,出现了农村党支部选举的“两票制”——先获得村民半数以上同意,再成为正式的党支部候选人;或先参加村委会选举,一旦选上了,再成为党支部候选人。对应着实践的发展,又由此逐步推动了乡镇党委的直选试点。
在城市社区,在大量非公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楼宇党建”中,党的组织形态开始发生了变化。与传统的以体制内单位为依托建立的党组织不同,在一座座拔地而起的商务楼、写字楼中,楼宇党组织与驻楼宇的各单位没有任何上下级关系,由此导致新建立的党组织,其结构上没有传统意义上的严格的上下级关系,而具有强烈的扁平化特点,党组织的活动方式、领导方式以协商、服务为主。这意味着党在社会领域的领导方式、活动方式需要发生大的转变,民主、法制成为实现党的领导的基本路径。
当下中国社会的民主势头从农村向城市蔓延,从村级向乡镇蔓延,典型地展示了民主发展的基本路径是由社会底层向上层演进,是社会内生的民主需求而非外在力量推动的结果,这是与前面三次民主浪潮不同的最重要特点。
2.多元利益群体并存、博弈的客观需求——民主的党内整合机制
在今天谈论党内民主、人民民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离不开对社会环境、主要是对利益格局的解析。
改革开放后,由经济成分多元衍生出利益群体多元,不同利益群体间的博弈已经成为社会常态。中国社会事实上已经进入“压力政治”时代。如何通过制度化方式释放社会的政治压力,合理地对不同利益群体进行调节,考验着党的执政能力、执政方式。与此相应,党员社会身份变化亦随社会分化同步发生,来自不同社会利益群体的党员对党组织的认同度亦开始出现差异。在这种背景下,一党如何同时代表多元利益,如何对各自具有不同利益诉求的党员进行思想整合,不同的利益诉求能否在党内体现出来,就成为前所未有的问题。社会整合、党内整合比较适用的途径、方式就是建立民主的利益表达机制与整合机制。尽管民主不一定能够满足所有人的需要,民主调节、民主决策也可能失误,但是,由民主制度构成的制度环境所能产生的重要作用之一,就是在利益格局多元状态下,维系大致平衡的局面,这对于正处在社会转型期的中国尤为值得重视。党内民主同样如此,尽管民主并不能满足所有党员的全部需要,也不可能使党员的思想完全一致,但至少可以使党员的各种诉求表达出来并得到认真对待,达成最低限度共识,提高对党的认同度。达成共识的过程就是民主整合的过程。
3.推动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切实可行、易于见效的途径”(《十三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51页)——但不能替代政治体制改革
这是由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历史情境所决定的。在西方民主政体国家,党执政的合法性与社会制度的合法性是分离的,基本社会制度的合法性不受政党上台下台的影响。同时,多党制和分权的政治体制使执政党受到多方面的制约,各政党的政策调整、内部整合、防错纠错等事宜,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外界的推动和制约。中国则有所不同。由于中国共产党在执政前是体制外政党,处于不合法地位,必须彻底推翻旧的社会制度和旧的国家政权才能执政,因此,中国社会制度的合法性与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合法性是紧密相连的。在长期执政的条件下,政治体制上“一个核心、三个党组”的制度设计,就突出了党的作用。因此,党内民主发育状况,党内民主制度建设,就成为衡量整个政治体系民主素质的重要指数,成为民主执政的必要条件之一。
当然,党内民主解决的毕竟是党内问题,而政治体制的涉及面远远超出党内民主的范围,党内民主无法替代政治体制改革。发展党内民主与改革政治体制可以形成良性互动的局面。党内民主发展到一定程度,运作规范、科学,对未来的政治体制改革有参照、导向作用,有利于政治体制改革的顺利运作。反过来说,政治体制改革搞得顺利、成功,又可以成为推动党内民主发展的力量。
曾有一种论断,认为不要把民主问题与政治体制扯在一起,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上有了巨大飞跃,说明政治体制与生产力发展是相匹配的。的确,中国的政治体制在很大程度上是适应中国国情的,但是,中国的改革始于农村人民公社的解体,而人民公社恰恰是政社合一的组织,这本身就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企业中,过去存在的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既包含有经济体制的内容,也包含有政治体制的意义,对此进行改革,也是与政治体制改革相连的;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也属于政治体制层面的改革,等等。可以说,恰恰是不断扩大民主、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结果,导致生产力得到了发展。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政治体制是十全十美的,改革是必然的,关键在于保留其长处,弥补其短处。
4.党内自我更新机制——形成民主的政治生态
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在这种背景下,党以什么来焕发自己的活力?以什么作为自己前进的动力?只有以代表最大多数人的利益为终极动力,才能持续保持活力。而反映最大多数人利益和意志的机制只能是民主。反映在党内,则需要有一套以人民利益为价值取向的自我更新机制。党内民主具有多方面功能。比如,激励功能,激发党的活力;整合功能,整合党的意志;调节功能,确立正确的领袖、政党、群众关系,保持健康正常的党内关系。此外,还具有权力制约功能和导向功能,等等。在党内民主多种功能中,笔者认为,最重要的、也是过去很少提及的功能,就是通过民主的制度建设,能够形成一种促进新陈代谢的推动力量,形成一种自我更新机制。
这一观点来自于列宁。列宁谈到公开、选举等制度时指出,这些制度“可以造成一种能起生物学上所谓‘适者生存’的作用的自动机构。完全的公开性、选举制和普遍监督的‘自然选择’作用,使每个活动家最后都能‘适得其所’,担负最适合于他的能力的工作,亲身尝到自己的错误的一切后果,并在大家面前证明自己能够认识错误和避免错误”。(《列宁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347—348页)而这种“自动机构”、“自然选择”,用今天的语言来讲就是自我更新、自我调节的机制。这一机制由选举(以及与此相关的任期制、责任制、罢免制)、公开、党内监督等相互连接、相互作用的要素构成,并由党内民主制度建设连接为一个整体,来实现其“自然选择”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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