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建设必须有新进展
发布时间:2008-10-08 10:36:00 访问次数: 本刊编辑部 信息来源:《中国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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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政府要成为服务型政府,一个社会要成为科学发展的和谐社会,就不能不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改革开放30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政府廉政建设还存在不少问题,违法违纪案件在一些领域和部门呈易发多发态势,少数领导干部腐败案件涉案金额巨大,社会影响恶劣,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仍然突出,反腐倡廉的任务十分艰巨。各级政府必须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今年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抓出新的成效。
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怎样才能有效地惩治和预防腐败?十七大通过总结国内外反腐败斗争的经验,郑重提出,重点是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党中央颁布《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三年多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扎实推进。今年5月,党中央印发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工作规划》是今后5年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就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工作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和任务。应该看到,《工作规划》的许多任务是政府职能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政府职能部门特别是中央国家机关要把《工作规划》提出的任务贯穿于制定经济、文化、社会发展政策的全过程,融入本部门本行业的实际工作中,与各项改革紧密结合,积极查找容易诱发不廉洁行为和腐败现象的部位和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和治理的措施,认真抓好落实。要统筹安排,确定当前、中期和长期的目标和任务,分阶段、分步骤开展工作,最终实现各方面工作的整体推进。
更加注重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坚持党中央确定的“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根据温家宝总理的要求,今年在制度建设方面要重点做好五项工作:(1)进一步健全民主集中制、专家咨询、集体决策,完善社会公示与听证、决策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制度,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立健全决策后评价、反馈纠偏和决策责任追究等制度,坚决制止和纠正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2)规范重要领域权力运行制度。继续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的干预。完善政府收支分类体系,对“小金库”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完善资本运营、采购销售、收入分配等管理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3)完善行政执法管理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实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合法性审查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的管理。(4)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拓展政务公开的领域和内容,增强行政收费、公务消费、政府重大投资工程预决算等财政管理领域的透明度,推动教育、医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公共交通等公共企业事业单位办事公开。(5)加快实行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和绩效管理制度。对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的,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切实整治庸官懒政。反腐倡廉,既要治贪、治贿,又要治庸、治懒,坚决反对拿钱不干事、当官不作为的现象。当前,确有一些政府官员和办事人员,“在岗却不在状态,在位却不谋公事”,“混”字当头,尸位素餐,碌碌无为;墨守成规,故步自封;和尚撞钟,得过且过;推诿扯皮,效能低下;唯利是图,吃拿卡要;对人冷漠,作风粗暴;吃喝玩乐,追求安逸。要通过教育,使广大干部群众深刻认识庸官懒政的危害性,增强不当庸官懒官、监督庸官懒官的自觉性;健全干部考核等一系列制度,明确每一个工作岗位上的人应该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对于庸官懒官应当如何判定、怎样治理;加大监督检查的工作力度,通过落实问责制、群众举报、舆论监督等方式,使那些庸官懒官在官场无立足之地。只要各级政府坚定不移地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和作风建设,就一定能够逐步走向“善政”的目标。(邵景均 执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