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消灭官场“潜规则”
发布时间:2008-10-21 09:17:00 访问次数: 宋惠昌 信息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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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下,人们在闲谈中传播得相当广泛的、有代表性的一个官场“潜规则”是,当官和升官的一个最大秘密是“年龄是个宝,能力作参考,关系最重要”。这个“关系”主要是指什么呢?大多数人关于“潜规则”的说法是集中在上下级关系上,特别是与自己的直接上级领导的关系上。由此,有些人就总结了出一种“升官捷径”:千方百计地去投靠一个有实权的顶头上司,再不惜一切手段去讨得他的欢心。于是,就产生出了某些次一级的官场“潜规则”,如:“领导的看法就是你的看法”、“千万不要把领导在会上说的冠冕堂皇的话当真”、“领导身边的人就相当于领导”、“善于拍马屁是获得领导赏识的高级艺术”、“报喜得喜报忧得忧”、“要学会说假话更要善于说假话”,“为领导拉票是正常的,不为领导拉票是不正常的”,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人们对这些“潜规则”表现出的心态不一,暗自幸灾乐祸者有之,忧心忡忡者有之,不以为然者也不乏其人。不能不承认,这对改革开放事业已经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对社会主义改革事业丧失了信心。因为一个基本的事实是,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在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领域中都取得了巨大的进步,这其中自然包括政治体制改革方面的明显成就。比如,作为民主法治建设重要组成部分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同样是成绩显著的。当然,要把这方面的改革进行到底,任务也是相当艰巨的。因此,十七大报告在强调“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时再次明确要求,“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形成干部选拔任用科学机制。规范干部任用提名制度,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差额选举办法”。十七大报告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上既点到了问题的要害,也指出了解决问题的关键,这就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的切实执行问题。当然,不能不实事求是地承认,所谓官场“潜规则”的发源地也在这里。
为贯彻十七大的改革精神,以深入总结经验教训为基础,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我们先后公开出台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强调了权力制约和权力监督。这都是有目共睹的。但是,在充分看到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成就的同时,许多人也不无忧虑地指出,在干部的选拔任用过程中,与那些“明规则”(即公开出台的规章制度)“并行不悖”的是,所谓官场“潜规则”正在成为一股几乎是势不可挡的暗流。这需要我们通过分析一些典型的官场“潜规则”,研究一下它们所反映的实质性问题究竟是什么。
如果我们对“潜规则”仔细分析一下,就能够从中悟出一个道理:干部选任工作中的集权制是官场“潜规则”产生的一个根源。因为,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核心是一个人民民主的基本原则——在干部选任工作中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但是,在我们今天的“官场”中,下级的官运很大程度上还是掌握在上级手里,特别是掌握在自己的直接上司手里;而对于大多数一般干部来说,他们的前途命运在很大程度上也是由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领导人、特别是本单位一把手决定的。这就是说,目前的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个人集权现象仍然是一个有决定性作用的因素。所以,“官场潜规则”的大行其道,实质上是对组织人事工作中个人集权现象的一种反动,换言之,那些颇有幽默感的“潜规则”也是对干部选任工作中非民主现象的一种嘲弄。其后果是,不管我们颁布多少“条例”、“准则”、“守则”,规定得多么细致、具体,只要个人集权现象——非民主现象还实际上存在着,那么,官场“潜规则”就仍然还要盛行。与此同时,目前盛行的一些官场“潜规则”还说明,干部选任工作仍然受人治传统的困扰。现在,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尽管已经规定了一系列细致、严格的程序,努力使干部选任工作制度化,保证整个选任过程的公正;但是,人们还是会深刻地感受到,某些单位的干部选任工作中人治机制仍然在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其中的一个突出表现,就是由上级领导机关对下级机关突然任免主要领导干部,由于本单位大多数人不知情,于是,事前传出种种揣测,事后则是议论纷纷,这样,那些带有讽刺意味的官场“潜规则”,就应运而生了。
官场“潜规则”传播所造成的消极影响是无法回避的了。于是,一些人又想以过去用惯了的手段——堵的办法,来“消灭”它们。但是,“文革”前后的经验教训一再告诉我们,“堵的办法”是愚蠢的,而且往往会适得其反——使社会舆论的这种“言塞湖”有决堤的危险,我们的前人早就告诫过:“防民之口,甚于防川”!我们应该借鉴古人的政治智慧,站在人类文明发展的前沿上,顺应时代的潮流,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的战略去解决这样的社会矛盾。我们有这样的信心:只要切实地而不是虚假地把干部选任工作纳入到民主和法治的轨道中,官场“潜规则”就会不消自灭了。
(作者系中央党校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