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机制 强化责任抓落实
发布时间:2008-11-04 11:04:00 访问次数: 中共广东省茂名市委 信息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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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中央颁布《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以来,茂名市从健全工作机制着手,强化责任,狠抓落实,有力地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健全组织领导机制,不断强化“一把手”的责任。我市早在1993年就开始探索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实践中,我们深深地感受到,落实责任制必须加强组织领导。为此,我们以中央颁布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契机,加强了组织领导机制建设。一是成立了以市委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并随着人事变动和新的工作要求,及时调整充实。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讨论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部署落实责任制工作任务。二是在全省率先制定了《实施办法》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等两个制度,从责任范围、内容、考核、纪律等方面强化了各单位“一把手”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三是历任市委书记坚持做到“六带头”。即:带头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的情况,带头执行反对奢侈浪费“四个坚决制止”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四个不准”的规定,带头为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讲廉政党课,带头参加下级党委民主生活会,带头参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带头述职述廉。
健全责任调控机制,不断强化目标管理。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我们着力在构建责任体系上下功夫。1999年初,我们结合实际,探索制定了《茂名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目标调控运行图》,即: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任务分级、分项地细化、量化到领导班子成员,做到有责任人、有具体实施者、有具体运作程序,并以图表的形式上墙,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的情况一目了然。2000年,我们将《调控运行图》延伸到村、企业、医院、学校、基层站所等设有党支部的基层单位。2005年,我们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各项任务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之中,赋予《调控运行图》以新的内涵,使落实责任制与惩防体系建设相得益彰、相互促进。《调控运行图》实施10年来,不断充实,不断完善,逐步建立了一套比较科学的、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调控机制,形成了反腐倡廉建设责任明确、任务具体、管理规范、运行有序的工作局面。
健全考评激励机制,不断强化奖惩措施。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市委制定了责任报告、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一系列考评激励制度。各县(市、区)、市直单位、中央和省驻茂单位及其“一把手”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每年年底必须向市委、市纪委书面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在此基础上,市委坚持年度考核制度,年底考核由市委常委、党员副市长带队,以百分制量化考核的形式进行。在考核中,认真对照《调控运行图》做到“五查五看”:一查组织领导,看力度够不够。重点检查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机构是否健全、党委(党组)会是否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等情况。二查职责范围,看职责履行好不好。重点检查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的情况。三查目标要求,看工作成效大不大。重点检查各单位年初制定的《调控运行图》目标是否落实、效果是否明显。四查廉政情况,看廉洁不廉洁。重点检查领导干部执行财经纪律等廉洁自律情况。五查评议意见,看群众满意不满意。重点检查解民意、办实事,执政为民、服务发展的情况,向群众发放测评表,让群众来评议。市委坚持把考核结果与评优、奖励挂钩,对落实责任制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并作为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10年来,市委下达督办整改通知书128份,对365名领导干部实施了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