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推公选的政治学解读
发布时间:2008-11-25 14:45:00 访问次数: 张杰 信息来源:《学习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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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规范的意义上讲,近年来我国一些地方展开的“公推公选”实践,或许开创了一种全新的民主形式,值得从理论层面上深入挖掘和总结。在贵阳的公推公选最后一个程序,即票决结束后,市委书记李军在全委会上讲话,特别提到公推竞岗“不是竞选,不是直选,不是海选,是从我们的国情出发,从我们的党情出发,加大竞争性干部选拔的力度,发展党内民主,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的一种方式”。
尽管我们可以从很多层面和角度来解释民主,但无论如何解释,都应该从政治权力配置和政治权力运行这两个环节上来把握,亦即所谓民主政治,是民众在上述两个环节又主要是在政治权力配置环节实现充分有效参与的政治制度形式。所谓政治权力配置,是指通过对政治权力的分解,设置相应的国家机构,继而安排相应的人选来执掌所对应的机构。由此引发了各种各样的政治权力配置方式,如世袭制、委任制、考任制、选任制等等,它所解决的是某人,以何种方式,获得何种权力。民主政治,即某人(或某些人)以民众认可的方式获得政治权力。从人类的政治实践经验看,这种民众认可的方式最终表现为以选举的方式组织政府,这种方式使民众成为政治权力配置主体。
如此,发展党内民主,从政治权力配置角度讲,究竟在整个政治权力系统内的哪些环节以民主的方式来实现这一过程呢?这涉及的是党内民主空间的确定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党内民主就无从展开,党内民主的实现形式就无从探索,这是一个必须要面对和回答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发展党内民主,在政治权力配置方面,所面临的指向有两个:一是作为一个政治组织,解决组织内部的权力配置问题,如组织产生各级党的代表大会、委员会和常委会及其书记;二是作为执政党,如何实现组织政府的问题,包括政府行政长官和各部门领导人员。
从当前各地“公推公选”的实践看,其指向各种各样,大体可以分为两类:1、贵阳模式,所指向的是县(区)委书记;2、南京模式,所指向的是县(区)政府负责人和市级政府部门负责人。
贵阳和南京的“公推公选”,在程序上基本类似,在与我国基本政治制度的结合上,体现了党的领导和执政地位。
贵阳模式,就其指向而言属于组织内部的权力配置。中国共产党属于垂直型组织,由党的中央组织、各级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组成。从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出发,由中央自上而下组织各级党的组织是一个逻辑上的必然,毕竟,中国共产党不是一个松散的政治联盟,而是在政治上、思想上和组织上高度统一的政治组织。这就说明,实行党内民主,并不意味着自下而上地完成党内政治权力配置,这是发展党内民主的一个前提。考察贵阳“公推公选”的具体做法,体现党的主导地位关键在于最后一个环节,即由贵阳市委通过票决决定最终的人选。这同时意味着这个授权过程的结束,表明从最根本的意义上讲,县(区)委负责人是由市委产生的。与此相类似,在“南京模式”中,其最终人选也是由南京市委以票决的方式确定的。这两种模式都说明了一个问题,公推公选,是能够与我国的政治制度体系相容的,它提供了发展党内民主的可操作空间,至少在县(区)级党委政府这一层级上是可以运作的。
从发展党内民主的意义上讲,贵阳模式和南京模式的民主内涵主要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实现了权力配置主体的分解,这是最重要的一点。按照传统做法,无论党内权力配置,还是政府组织过程,权力配置高度集中于党的常委会,尤其是党的书记手中,相关的组织考察过程也搞得非常神秘,这是导致各种消极腐败现象的制度根源。因此,发展民主的逻辑起点必须实现权力配置主体的分解。考察贵阳和南京的做法,与传统做法相比较,权力配置主体一分为三: 1、公开报名,意味着提名权由组织转移到个人,党组织在确定了报名的资格条件后,在事实上放弃了提名权,是否参加竞岗,成为当事人个人的选择,意味着权力不仅仅是组织赋予的结果,同时也是自己争取的。2、民主推荐和民意测验,使相当多的党员干部真正成为了权力配置主体。如贵阳参加民主推荐投票的达到了275人,尤其重要的是,他们是“81进20”的决定性主体。而民意测验,则是贵阳模式中“5进2”的关键环节。3、党的常委会和委员会票决,这意味着常委会和委员会仍然是重要的权力配置主体,但与传统做法相比,其权力已经大打折扣。作为最后一个环节,他们的投票是基于前面各环节产生的结果。
第二,实现了竞岗过程的公开透明,最终结果是无法控制和操纵的,这是符合民主的精髓和实质的。民主,在一定意义上,意味着对于规则的服从,它由人的统治,转变为规则的统治。只要存在竞争,就意味着无人能够操纵结果,正如体育比赛一样,任何操纵行为都与体育精神相悖。公推公选,是在既定规则下展开的公开竞争,无论是其中的组织者,还是参与者,只能服从规则,只能认可由此产生的最终结果。
在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背景下,对“公推公选”的贵阳模式和“南京模式”的分析和评价,还需要时间,尤其需要期待实践中的效果。毕竟民主的最终评价,还在于是否能够产生为人民服务、向人民负责的党委和政府。另外,人们必然期待的是:“公推公选”这种党内民主的形式,在空间上能不能继续拓展,在党委政府的层级上继续往上推进,在权力配置主体上能不能往普通党员干部群众扩展;能不能起到带动人民民主的作用,使普通公民的民主权利得以充分实现,这些都还是一个未知数,探索未有止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