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9-01-07 08:10:00 访问次数: 杨晓光 信息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构建和谐社会,抓好党风建设是一个重要方面。党风正则干群和,干群和则社会稳。纪检监察机关应深刻认识自身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担负的重要使命和重大责任,通过狠抓党风促进社会和谐。
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腐败是社会的毒瘤,是导致社会不和谐的重要因素,也是党风不正的极端表现。腐败不除,良好的党风无从谈起。因此,抓好党风促和谐,最为重要的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纪检监察机关应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穿于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之中,加强对中央各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抓住容易滋生腐败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通过深化改革、发展民主、强化监督,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用制度和法律规范权力的运行,严防腐败发生;严肃党纪国法,保持查办案件工作力度,牢固树立依法执纪、依法办案、依法监察的理念,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坚持惩治与保护并重,公正执纪、文明执纪,宽严相济、区别对待,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充分调动积极因素,最大程度地减少腐败对社会和谐的不利影响。
大力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领导干部的作风如何,直接影响社会风气,影响党群干群关系。领导干部作风好,就能促政风带民风,营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反之,则会严重影响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赖,造成党群干群关系紧张。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关键是使各级领导干部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廉洁、公正地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纪检监察机关应认真解决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教育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切实转变作风,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勤俭节约的风气、艰苦奋斗的作风,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自觉抵御各种腐朽落后思想观念的侵蚀。
切实保障党员和群众的民主权利。保障广大党员和群众的民主权利,关键是要尊重党员和群众的主体地位,让广大党员和群众有效地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纪检监察机关应努力为营造民主团结、和谐向上的良好氛围服务。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严肃查处侵犯党员民主权利的行为,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二是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民主权利,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三是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工作,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促进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以及社会各方面关系的和谐。
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人民群众判断党风如何,主要看党员干部是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还是损害群众利益。因此,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是党风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维护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密切关注改革发展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妥善处理各方面利益关系,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各方面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工作中,既要立足当前,把不正之风坚决遏制住;又要着眼长远,努力健全体制机制,铲除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
(作者为浙江省纪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