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扬民主把干部选准用好
发布时间:2009-01-06 08:58:00 访问次数: 陈凯灵 信息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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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党内民主是增强党的创新活力、巩固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保证。”发扬民主选拔任用干部是党的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胡锦涛同志指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要把人选准用好,防止用人失察、失误,从根本上说,必须充分反映民主,走群众路线。”身为领导干部,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切实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发扬民主,公道正派地选人用人。
当前,在一些领导干部中之所以出现有悖于人民利益的非民主用人的问题,并不是这些干部不知道不了解我们党的一贯宗旨,而是他们在利益驱动面前把党的宗旨和纪律抛在脑后。实践证明,一个地方一个单位,如果主要领导在用人问题上不讲民主、不顺从民意,就会失去威信,最终贻误一方事业。为此,要端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切实做到唯才是举,就要从三个方面抓起:
要从单位的“一把手”抓起。“一把手”在地方和单位中承担着党所赋予的重要职责和权力,在用人方面起着关键作用。“一把手”的用人导向、用人艺术,对于树立党的威信具有重要的影响作用。为此,“一把手”要率先垂范,时刻把民意放在首位,做到胸怀坦荡、光明磊落、无私无畏地挑选人才、用好人才。
要从决策主体抓起。围绕民主决策、民主用人的要求,把握好民主酝酿的每一个环节,开好书记碰头会和常委会,防止“一把手”预先“定调子、划圈子、端盘子”,以个人意志支配或影响其他班子成员。要充分发挥班子成员的作用,切实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方针决定干部任用。
要从决策机制抓起。大力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民主用人的科学机制,全面推行干部任前公示制、全委会或班子成员票决制,坚持干部竞争上岗、公开选拔聘用制、试用期制以及交流轮岗等能上能下的良性互动机制,使干部任用民主化、法制化、科学化。(作者系中共惠州市惠城区委组织部副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