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执政理念的创新
发布时间:2009-02-10 16:46:00 访问次数: 李建华 王翔 信息来源:《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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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党的地位和任务的变化,吸取以往执政和国外各政党建设的经验、教训,不断创新和发展执政理念,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崭新课题,也是政党政治学和发展政治学中的一个新的重大课题。适应形势的发展,实现执政党执政理念的改革与创新,是推动党建工作发展的前提性条件。
执政理念,是执政党领导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的理性认识和基本观念,是执政党以执政宗旨为核心的一整套执政观的价值判断,是关于执政理想、执政准则、执政思路的深层次的理性认识。执政党必须提出反映时代要求、代表人民利益、体现人民心声的执政理念来引导人民前进。
作为世界上最大发展中国家的执政党,究竟应该树立和贯彻什么样的执政理念?中国共产党人经过长期、深入的思考,逐步探索出一条从执政到善政的执政理念不断发展的新路。
由重政治运动转向重制度安排
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共产党由革命型政党转变为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执政的政党。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过程中,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逐步建立了党的执政理念的雏形,特别强调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宗旨。毛泽东的这一执政理念虽然解决了谁来掌握国家政权的问题,但未能就如何制约和更替掌权者作出有效的制度安排,因此执政党仍可能面临因掌权者腐败而产生的“其兴也勃,其亡也忽”的执政困境。
随后的“文革”使国家发展陷入困境,中国共产党的执政举步维艰,中国面临着“向何处去”的重大历史抉择。在这个紧要历史关头,以邓小平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总结经验、纠正错误、勇于创新,开辟了一条新的道路。中国共产党所开创的改革开放事业是从破除旧体制框架、实现制度变迁开始的,特别是摒弃了毛泽东时代“大民主”政治运动的执政体制,日益将中国共产党执政下的各项事业纳入制度化轨道。1980年8月18日,邓小平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发表了《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重要讲话,他明确指出:“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他强调:“制度问题不解决,党内的官僚主义、不正之风等一切问题就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因为党内存在的种种问题,有思想作风方面的原因,但更主要的是制度方面的原因。为了克服这些弊端,我们既要解决思想问题,更要解决制度问题。”然而,形而下层面的制度转型有赖于形而上层面的价值转型,在价值层面缺乏有力支持的情形下,单方面寻求制度层面的突破是不可能成功的。
为此,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着重在全党确立依法治国的执政理念,由此开启了依法执政的新时代。进入新世纪后,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理念开始转向,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明确把民主执政作为主要历史经验之一加以总结,把推动政治文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作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个主要任务。
由重国家本位转向重人权本位
“民为邦本,本固邦宁”,这是中国古代统治者曾有过的以民为本执政理念的体现。但是,中国古代统治者的“以民为本”仅是手段,其根本目的是为确保江山稳固,永保一族一姓的“家天下”。国家政权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保障人权,构筑人人能够在文明下生活的制度底线。国家政权合法性来源于执政者对制度底线的恪守和对人权保障的实现,人权和国家政权之间是目的和手段的关系。
中国共产党执掌国家政权后,在人权和国家政权关系的认识上也曾存在误区,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已将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执政目标之一写进党的报告并载入宪法,倡导以人为本并注重民生,这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理念逐渐由重国家本位转向重人权本位的开始。邓小平时期主要强调平等人权问题,提出“公民在法律和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党员在党章和党纪面前人人平等”。江泽民时期则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提出建立了在物质原则、建设原则、实践原则基础之上的中国共产党人本执政理念,指出中国共产党应将实现经济、文化的发展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胡锦涛在其提出的科学发展观中融入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构建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原则以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执政观。
中国共产党作为现代政党应该也必须超越古代民本执政理念,不应只将保障人权作为其执掌国家政权的手段,而应将保障人权作为其执掌国家政权的根本目的。不以人权保障作为根本目的的执政党最终必定要失去国家政权,苏东剧变就是最好的例证。苏东剧变给执政党的启示不是执政党如何加强对国家政权的控制,而是执政党如何通过国家政权手段实现公民人权保障的目的,否则其执掌国家政权的合法性就会丧失。
由重政权稳定转向重社会正义
考察人类历史,执政者无不强调政权稳定。靠什么方式实现政权稳定,执政者各有其法,归纳起来有两类:一是靠国家暴力,通过政治高压维持社会稳定;二是靠正义制度,让社会各方服从于共同认可的道理,从而实现社会稳定。社会发展进程表明,执政者靠暴力和政治高压只能实现短暂的、表面的社会稳定,最终无法跳出以暴易暴的历史周期率,而通过正义制度确保社会各方服从于共同认可的道理,才能实现社会长期的、内在的稳定。
社会各方共同认可的道理表现为国家公平法规和社会公正制度,唯有得到社会各方服从,社会正义才能实现。一般说来,社会制度的追求具有双重目标,即公正价值与秩序价值,这两种价值都至关重要却也有主次之分,现代制度精神要求公正取得优先于秩序的地位。
邓小平对中国共产党执政地位以及国家政权稳定的腐败治理问题作出了积极、有效的探索。针对改革开放形势下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情况,邓小平指出,腐败这股风来得很猛。如果中国共产党不严重注意,不坚决刹住这股风,我们的党和国家确实要发生会不会改变面貌的问题。因而,他要求每一位党员干部都必须努力保持清正廉洁,坚决反对以权谋私和权钱交易。
江泽民将社会正义的实现置于制度层面,从法律、制度、政策上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从收入分配、利益调节、社会保障、公民权利保障、政府施政、执法司法等方面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逐步做到保证社会成员都能够接受教育,都能够进行劳动创造,都能够平等地参与市场竞争、参与社会生活,都能够依靠法律和制度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胡锦涛着重强调要不断推进社会的公平与正义,特别是让正义成为社会主义制度的首要价值。坚持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制订和贯彻党的方针政策的基本着眼点,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在促进发展的同时,把维护社会公平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依法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稳步前进。
目前,中国共产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不仅仅是一句政治口号,更是一项值得认真对待的政治主张,是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理念从传统执政向现代善政转型的深入发展。从改革开放前强调专政的阶级斗争到改革开放中注重共赢的社会和谐,这是历史的巨大进步。观念可以改变历史的轨迹。执政党的执政理念决定了其自身命运,也决定了国家命运,这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理念发展史带给我们的深刻启示。
(作者单位:中南大学政治学与行政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