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核不是提拔干部的全部依据
发布时间:2009-02-16 17:24:00 访问次数: 黄林 信息来源:《学习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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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干部的选拔任用上,干部绩效考核与之并不是简单对等关系。对“政绩突出”的领导成员提拔使用,必须建立在确实具备上一级领导干部能力要求的基础上。干部绩效考核的目的是要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其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推动工作、促进发展,但只考核政绩还不能全面了解干部。
这是因为,有能力的人未必有条件创造政绩,而有条件创造政绩的人未必是有能力的人。能否创造出有形的、可视的政绩,往往受行政官员所处的工作岗位、工作基础、工作环境条件的制约。那些没有权力或者权力较小者,哪怕本事再大,能力再强,也难以做出那种需要各种行政资源或社会资源作为载体的政绩。贡献指标高只能说明领导干部在现岗位上是称职的,还需要进一步了解领导干部之间相对能力的大小,相对素质的高低,了解哪些领导干部具备更上一级岗位工作所要求的素质。
因此,一个干部能不能得到提拔任用,关键看是否具备优良的德才素质,是否得到群众的公认;也要看工作是否需要,岗位有没有空缺;还要看是否符合领导班子结构的要求。在政治品质、道德操守都比较好的干部当中谁的表现更加突出,在能够胜任领导岗位要求的干部当中谁的工作能力更强,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干部当中谁的政绩更加显著,在具备任职资格条件的干部当中谁对于改善领导班子结构、增强领导班子整体功能更加有利,谁就是应选拔任用的优秀干部。
说到底,最好的用人制度,是按照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把合适的人,放在合适的岗位。这就要求,首先要识人,要知人所长、知人所短,了解他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知道他能干好什么、不能干好什么,懂得他干什么轻松、干什么费劲,然后选择他最适合的位置。其次要识位置,要能把握这个位置的特殊要求,了解这个岗位需要什么样的人、不需要什么样的人,然后选择最合适的人放在这个位置上。只有对岗位的现状和需求充分把握,才能根据岗位的特点和个人的特长,积极推荐干部,尽量做到人岗相适、才尽其用。
人岗相适,就是把干部选拔到最能发挥其作用的工作岗位,使干部的能力水平与所承担的任务相统一,形成领导人才资源的最佳配置,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干部”与“岗位”两类资源的优势,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人事相宜,事竟其功。各级各类领导职位的工作性质、工作内容、职责范围和活动方式不同,对干部的能力要求也不同。这就要求从岗位需要出发,按照各级各类领导职位的标准、要求去考察评价和选拔配备干部,而不能降格以求,更不能让事业迁就人。要研究制定各级各类领导职务的职责和标准,根据岗位要求、任职条件,把握好干部德才素质的共性要求与个性区分,并综合考虑干部德才条件和拟任岗位的具体职责,才能做到择优而选,因适而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