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组织工作制度化建设回顾
发布时间:2009-03-02 10:46:00 访问次数: 李微 信息来源:《学习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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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组织工作制度化建设逐步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组织工作制度化建设的新时期。1980年8月,邓小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提出:选干部要注意德才兼备。同年12月,邓小平在中共中央工作会议上又指出:“要在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前提下,使我们的干部队伍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并且要逐步制定完善的干部制度来加以保证。”1982年12月在中共十二大上,干部“四化”标准被写入了大会通过的新党章。一大批政治素质好、文化程度高、有专业知识的年轻干部走上各级领导岗位。
1984年,按照“管少、管好、管活”的原则,下放干部管理权限,调整干部管理范围,实行下管一级的干部管理体制。党的十三大提出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建立了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各具特色的管理制度。十三届四中全会到十六大期间,《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相继出台,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打下坚实的基础。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要求建设一支善于治国理政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在全党分三批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对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制度化建设又是一次强有力的推动。
十七大强调要继续解放思想,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着力建设高素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2006年、2007年的换届和调整,基本实现了中央关于精简领导班子职数的目标要求,促进了常委会集体领导作用的发挥。2008年2月,全国组织工作会议要求各级党委要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际成效作为考核班子、干部实绩的根本标准和评价班子、干部的基本依据。中央组织部研究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组织开展试点。颁布《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公务员法施行,出台《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和《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等文件,为形成中国特色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制度体系奠定了基础。
二、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
1979年召开的全国组织工作座谈会和1980年召开的十一届五中全会,明确了新时期党的组织路线。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后,中央下发关于加强党员教育、健全党的组织生活的意见,以《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为基本教材对党员进行轮训。党的十二大修订通过的新党章恢复了有关党员义务和权利的规定,提出基层党组织必须担负起八项任务。根据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各地开展全面整党。大多数基层党组织恢复“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民主集中制不断健全。党的十三大以后,各地基层党组织进行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逐步建立和实行了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专门作出《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基层党组织建设四条指导方针。
在农村党建方面,1990年8月,中央召开全国村级组织建设工作座谈会,确立了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的工作格局。从1994年开始,连续开展了两轮农村基层党组织整顿建设工作。2000年底到2002年,在农村开展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有力地推进了农村党组织制度化建设。在企业党建方面,1997年,中央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对企业党的工作进一步作出部署。中央要求把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工作与推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紧密结合起来。在社区党建方面,1996年中组部下发意见,先后三次召开会议对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在非公企业党建方面,2000年9月,中组部下发关于在个体和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指导各地不断增强党组织在非公有制企业中的凝聚力和影响力。在机关、事业单位党建方面,党的建设工作得到进一步的改进和加强。从1990年开始,中组部等部门每年召开一次全国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持续推进高校党建工作。
在党员队伍建设方面,1990年,中央颁发《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1994年,中央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员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通过先后开展的农村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学习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章等党性党风教育等活动,党员队伍建设制度化得到进一步加强。党的十六大以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以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不断开创新局面。2004年中央修订颁布《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为党员正确行使民主权利提供了制度保障。2005年1月至2006年6月,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央下发关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四个长效机制文件。2008年9月,中央部署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三、人才队伍建设
1978年3月18日,邓小平在全国大会上旗帜鲜明地提出技术是生产力、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四个现代化关键是技术现代化等著名论断,打破了长期束缚发展的思想禁锢。1981年,中央成立知识分子工作联系小组,中央组织部和各地党委组织部门成立了知识分子工作办公室,专门负责落实知识分子政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1984年,中央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优先提高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待遇的通知》。1990年,中央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知识分子工作的通知》。各地各部门相继出台了大量关于知识分子工作的政策文件。2001年,中央印发了《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建立完善了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人尽其才的政策措施。
在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方面。新世纪新阶段,国家把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作为人才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2005年,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印发《关于在留学人才引进工作中界定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的指导意见》,首次界定了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的范围。2006年,中央制定的《关于贯彻落实“十一五”规划纲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对吸引留学和海外高层次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2007年,国家16个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海外高层次人才回国工作“绿色通道”的意见》。
在人才市场方面。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作出《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若干问题的决定》,第一次明确提出“劳动力市场”的概念。1994年,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印发《加快培育和发展我国人才市场的意见》,提出人才市场发展的总目标是“实现个人自主择业,单位自主择人,市场调节供求,社会服务完善,社会保障健全,在国家宏观调控下,使市场在人才配置方面起基础性作用”。2000年以后,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人才市场管理规定》、《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形成国有、民营、合资人才机构竞相发展的局面。2003年,中央《人才工作决定》提出“全面推进机制健全、运行规范、服务周到、指导监督有力的人才市场体系”;2007年,党的十七大提出“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市场”,明确了人才市场统筹协调发展的方向。
在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方面。2002年,中央印发了《2002―2005年全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和《西部地区人才开发十年规划》,提出实施人才强国战略。2003年,中央提出了“党管人才”原则。同年,中央专门成立人才工作协调小组,中央组织部成立了人才工作局,履行人才工作的战略规划、政策研究、宏观指导、工作协调等职责。2003年12月19日,党中央、国务院召开了全国人才工作会议,这是党和国家历史上第一次专门的人才工作会议。会后印发的中央《人才工作决定》,成为新世纪新阶段人才工作的行动纲领。2007年,党的十七大通过的新党章,首次把人才强国战略写入其中。作为推进人才强国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中央制定印发了《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战略,进一步加强东北地区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西部地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央陆续研究制定了加强国防科技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开发等一系列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