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创新
发布时间:2009-03-17 15:08:00 访问次数: 任泽民 信息来源:《党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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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充满活力的干部人事制度,是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治本之策。全国组织部长会议明确要求,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深刻总结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经验特别是近年来的新经验,积极推进选人用人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大力破解选人用人难题,进一步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贯彻落实这一要求,应紧密结合实际,着力从以下五方面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创新。
一、坚持正确原则、把握正确方向
贯彻落实全国组织部长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创新,必须坚持正确原则,把握正确方向。要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进一步落实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切实增强干部人事工作的透明度,坚持合理规范的有序竞争,把各类优秀人才配置到最能发挥作用的岗位上去,形成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优秀干部干事业的良好环境。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干部的“德”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首要依据,坚持品行为本、责任为重、务实为要、民意为上、廉洁为贵,真正把忠于党的事业、忠于人民利益,锐意进取、敢闯敢干,求真务实、埋头苦干,不事张扬、默默奉献,群众认可、清正廉洁的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要坚持面向基层,任人唯贤。从党和人民事业出发,真正放眼各条战线、各个领域,放眼基层和生产一线,放眼条件艰苦、工作困难、矛盾复杂的地方,放眼关键岗位、重要岗位、长期默默奉献的岗位,及时发现各方面优秀人才,并合理使用起来。要坚持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遵循党的事业发展的需要和干部成长规律,改进和完善干部人事制度,实现干部工作理论、制度、方法和工作机制的科学化;扩大干部工作民主,把民主的要求贯穿于选人用人的全过程;坚持依法、按章办事,把实践中的成功经验,以法律、法规、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内容完备、结构合理、功能健全、科学管用的干部人事制度体系,真正实现靠制度选人、靠制度用人、靠制度管人。
二、进一步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形成促进科学发展的用人导向
全国组织部长会议明确要求,要进一步完善和实施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引导干部以正确政绩观落实科学发展观。近年来,我省在这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建立了包括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科学考评办法、百分制量化考核办法和领导干部心理素质测评办法的干部科学考评体系,并普遍运用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中,对各级干部产生了积极的影响,推动了各级干部从偏重经济建设向强化经济社会全面建设转变,从重GDP、财政收入向重环保、民生转变,从以物为本向以人为本转变,从偏重短期效应向突出长期效应转变。
我们将在此基础上,按照全国组织部长会议的要求,努力实现“五个转变”,尽快建立“十项制度”。“五个转变”,就是要在考评内容上实现由单方面考评到全面综合考评的转变;在考评形式上实现由静态固定考评模式到动态多样考评形式的转变;在考评工作重点上由重任职前考评到任职考察与平时考核相结合转变;在考评方法上实现由封闭神秘方式向民主公开方式的转变;在考评工作环节上实现由偏重考评过程到兼顾结果运用的转变。“十项制度”,就是要抓住当前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有利时机,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着重从制度和机制层面入手,在巩固完善已有制度成果的基础上,抓紧建立干部平时考核制度、民意调查制度、民主测评制度、干部学习考核制度、谈话制度、巡视评价干部制度、领导干部重要事项报告制度、考评结果运用制度、考评责任追究制度、干部心理素质测评制度等相关的配套制度。特别是在日常考核制度中,要把干部德的标准列为评价要点,既注重在突发事件、抗御自然灾害、个人进退留转等关键时刻的表现,又注重在日常工作、生活中的表现,以小节观其大德,全面了解掌握干部的政治品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状况,为落实“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提供依据。
三、进一步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民主,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全国组织部长会议要求,要坚持群众公认,用科学的办法选人用人。贯彻落实这一要求,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民主,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近年来,我省积极构建竞争性选人用人机制,面向全国公开选拔了28名副厅级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人员,并指导和推动全省各级党委积极面向社会公开选拔各级领导干部。积极健全全委会票决领导干部任用制度,将全委会票决的范围扩大到省直党委、政府工作部门正职(含省级领导担任正职部门的常务副职)的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全面建立了“一报告两评议”制度,省、市、县三级在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工作时,都要就本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作出专题报告,并在全委会委员中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民主评议,部分市还对当年新提拔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测评。加大了对纪委、组织、公检法等重要岗位干部的交流力度,使干部队伍结构得到优化。
下一步,我们将从五个方面贯彻落实全国组织部长会议的安排部署。一是继续推进和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选拔干部方式,突出岗位需要,注重工作能力,强化实绩导向,提高科学性。二是进一步健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制度,切实增强民意表达的科学性和真实性,把好初始提名关。既要把民主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又不能把推荐票数多少作为决定任用干部的唯一标准,而是要由党委根据考察的情况、岗位的需求、班子的结构和干部的发展潜力,综合分析、集体决定。三是积极探索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信息公开制度,破除干部工作的封闭性和神秘化,把选人用人的政策和标准交给群众,把选人用人的程序和方法告诉群众,把选人用人的相关情况及时反馈给群众,不断提高选人用人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使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能够及时了解和有效监督。四是不断完善差额选拔干部方式,根据岗位和工作需要积极探索差额提名、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差额表决等方法。五是进一步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对关键部门和重要岗位满5年、其他岗位满10年的干部进行横向、纵向交流,并加大对新提拔任职的干部跨地区跨部门交流力度,促进干部合理流动,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与活力。
四、进一步加大培养锻炼优秀年轻干部的力度,构建来自基层一线党政干部选拔培养链
全国组织部长会议指出,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是关系党和国家长远发展的根本大计,要进一步加大培养锻炼优秀年轻干部的力度。2008年,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树立重视基层用人导向的要求,紧密结合山西实际,联动考虑,整体运作,一方面精心选拔优秀基层干部到各级党政机关,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了1200名乡镇公务员,公开选拔了30名优秀乡镇(街道)书记到省直机关任职,选拔了一批优秀县委书记到省直厅局领导岗位任职;另一方面,选派大批优秀年轻干部到基层培养锻炼,选派了119名年轻干部到县(市、区)挂职,选聘了1万名优秀大学毕业生到村任职,这一系列举措,形成了一条完整的来自基层一线的党政人才培养选拔链,调动了各级干部的积极性。
我们将按照全国组织部长会议的要求,紧密结合山西实际,立足于未来10年和更长时间对领导人才的战略需要,切实抓好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重点推进三项工作:一是进一步选派机关优秀年轻干部到基层锻炼。继续从省直机关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挂职和任职,从企业、乡镇选派一批干部到村任党支部书记,继续选聘1万名大学生村干部。二是进一步选拔基层优秀干部进入各级领导机关。认真总结从县、乡两级选拔党委书记到上级机关部门任职的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有关措施和办法。继续做好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当年新考录的乡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中村干部的比例不低于50%。市、县两级机关也要拿出一定比例考录基层工作人员。三是进一步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按照中央的统一要求和部署,开展后备干部推荐、考察和选拔工作,集中补充调整各级后备干部,健全完善后备干部库,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提供充足的干部储备。
五、进一步强化干部监督,加大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力度
全国组织部长会议指出,把人选准用好,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既要靠优良作风,坚持公道正派,也要靠科学机制,靠有效监督。贯彻落实这一要求,必须进一步强化干部监督,用严密的程序和刚性的责任保证把人选准用好,使跑官要官者没有市场,买官卖官者受到处罚。近年来,我省着眼于制度规范、群众参与、纪律约束,在强化干部监督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一是针对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关键问题、干部人事工作的难点问题和干部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从山西实际出发,抓住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关键环节,制定出台了干部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工作“四个规定”,并在此基础上配套出台了一系列相关制度和办法,使干部工作做到了有章可循。二是积极探索开展了市、县党政正职群众满意度调查活动。委托山西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对市县两级党政正职的工作作风、履行职责、公众形象等三大项目15个方面的表现情况进行民意调查,为全面客观评价识别干部提供了重要参考。三是严明纪律,对各级领导干部和组织人事干部提出了一系列严格的纪律要求,并及时将这些纪